今日上午9点半左右,一辆车牌号为川SRKXXX的小轿车与一辆车牌号为川S67XXX的21路公交车在达城朝阳路塔沱处发生擦挂。为了防止交通堵塞,他们自行拍照后停在路边扯责任。
本人到达时,小车司机在查看右前灯旁刮出的痕迹,公交车司机递给小车司机递来了香烟:“责任归责任,烟还是先抽起再说。”公交车司机告诉本人,他的车在前面行驶,小车在后面行驶,不知怎么地,小车开前来把公交车左后边挂了,这种情形,十个人有十个人都会说是小车的责任,并且还有行车仪记录可以作证。小车司机则认为是公交车司机打方向盘造成的,他不承担责任。
小的擦挂,本人希望能不能从经济上适当给点补偿了事,两车司机表示不是说钱的问题,而是责任问题,直至本人离开时,两车谁也没有提出报警由交警来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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