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阆中市金垭镇曹神观村九社村民,2011年全村每个人投500元修板桥沟到保娘庙、村到白庙梁的村干道的泥石路,路面一直都没看到有石头,下雨就踩到小腿的泥,村干道也没修,在2013年就修一条路到村干部家里,大概有1.5公里,其中有大概1公里是村干道,是从七社私人修的路上接的,往板桥沟方向也就修的不到200米,我们社(也就是九社)今年又要投4000块修路,由于村民交不出钱,现在又调到3700块,最后再调到3600一个人,请问一个社要修2.5公里的社干道?1公里路3.5米宽18到20公分厚不铺底要40万。村上是说我社要人土各半出钱修路,也就是说没有土地的人也要承担半个人的修路费,死了的人也要承担半个人的修路费,而不是我社的村民又只出半个人的钱,他们既没有出土地也不出全部钱?对于农民一年的收入都不足4000块,又怎么能出4000块钱修路?村干部在8月16日又开全社社员会议,是让交不出钱的人签字,是因为不愿意修路,以后不能在修好的路上走,不能开车过,以后还不给办任何手续盖章等,请问这是什么政策?因为要办手续逼老人写欠条,这又是什么政策,为何一个村管有如此大的权利?8月10日左右就修好1.6公里路,现在又封路不让我们拉农作物过车,修路的钱已交了一部分,说其余的钱等路修好了,检查路过后,账算了就交,请问领导农民出了钱不就图个收割方便,现在还不让过,在当天因为收稻谷,有些人就组织我社有些交了钱的社员拦路,当天又报了派出所,派出所的人又让我们交了5000块钱,还是在村干部那里打借条,借5000块钱交修路钱,因为修路等一些事都在网上投诉多次,都没回应。看看是不是农民出钱又不准农民过车,请问这是哪里政策?希望领导给予处理,在8月10日左右修好的水泥路,现在也就十月份,就已经山体滑坡,在前几天村又开会,让没交够钱和没交钱的村民交钱,给社长说凡是没交钱和没交完钱的村民,以后所有事社长都不可以出证明,因为上告都没得到回复,村干部还在会上说,你们不是要上告吗,告呀,反正上告都是先找我们,不会去找群众的。这是什么样的村干部?是谁选出来的,开选举会,我们村有当时没在村干部计划内的人员参加时,村干部两次要求其离开,这又是什么意思?我村选举为什么又是人为安排好的,多一个人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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