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事实陈诉与理由: 举报人:李贵容,女、汉族、公民身份证号510723********1806,住四川省盐亭县金孔镇上街37号,联系方式13678234602,系死者廖仕虎之母亲。 举报人:廖阳闻,男、汉族、公民身份证号510723********0034,住四川省盐亭县凤灵街道文同路上段221号附22号,联系方式:18581995123,系死者廖仕虎之子。 举报人李贵容、廖阳闻对四川省人民医院(简称省医院)在诊断、治疗、抢救廖仕虎的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未尽到基本的注意义务,严重违反医疗常规、法律法规规定,在各项检查、检验指标均不正常、未纠正至正常指标,不符合手术的时间,草率、匆忙手术,在肝肾功能严重不全,无法代谢,未查找出出血原因的情况下,而大量输血也止不住出血,导致廖仕虎在ICU病床上颅脑、肺、胸、胃心包全面出血、各器官衰竭死亡后,出现尸斑、尸水、尸体腐烂明显早就死亡而不宣布医学死亡,还使用ECMO进行抢救的恶劣行为进行控告。 有检查、检验资料、手术记录、手术抢救记录、照片、视频等资料为证。(相关部门可联系举报人出示证据) 请求成都市卫健委对省医院进行查处,追究相关责任医生的责任、给死者家属一个说法,讨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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