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襄阳中院上传的四段小视频,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十分高兴,并半分感谢襄阳中院。
下面,就结合襄阳中院上传的四段小视频,逐一说明。
视频一、襄阳中院法官向刘先明释明法院的判决依据和理由。
视频中的00:44处,曹法官说:“我们从来没否认你7月15日到化六建。”
那好,我们就来看看襄阳中院2014年2月19日在多家网媒上发布的《襄阳中院关于对刘先明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的信访答复》,是如何写的:
http://bbs.cnhubei.com/thread-3321936-1-1.html
http://bbs.tianya.cn/post-free-4137115-1.shtml
根据本院(2003)襄中民一终字第152号民事判决查明的事实,...... 2002年4月、6月,化六建公司两次电话通知你回公司报到。你因在外处理你个人的对外咨询业务未回公司报到。2002年7月17日,......
襄阳中院2月19日发文说刘先明2002年6月——7月17日“未回公司报到”,6月17日又说“没否认你7月15日到化六建”。
这不是证明了襄阳中院在多家网媒上发布了不实之词、散布了网络谣言吗?
在遭遇到异常的背景和压力下,面对这样的襄阳中院,刘先明还能不服吗?
视频二、刘先明主动表示服判息诉,并删除不当文帖。
与视频一相比较,视频二的刘先明的前面,有一个明显的不同,那就是刘先明前面多了几张纸,一张纸上还能隐约看到公章。
这是些什么纸?可百度搜索、参考《“千古帝乡 智慧襄阳”趣现圆不了场的四方说法》。
在遭遇到异常的背景和压力下,面对襄阳中院出示给刘先明看的三张盖着红公章的、有破绽的所谓“证明”,刘先明还能不服吗?
视频三、刘先明书写悔过书。
在刘先明书写的时候,一个法官,给刘先明倒水。按常理,刘先明应该向这位法官道一声谢谢。但是,当时的刘先明却对此视若不见。为什么?大家懂的。
视频四、刘先明主动向法官念悔过书内容。
刘先明笑着说:我给各位领导念一下,因为写的比较潦草。
刘先明为什么要潦草写悔过书?大家懂的。
需要半分感谢襄阳中院的一点是,襄阳中院10月11日公布6月17日的视频,证明了刘先明2002年7月15日到化六建报到了,证明了中化六建在襄阳中院是枉法伪证了,也同时证明了《襄阳中院关于对刘先明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的信访答复》中的“2002年4月、6月,化六建公司两次电话通知你回公司报到。你因在外处理你个人的对外咨询业务未回公司报到。2002年7月17日,......”一说,是错误的。
需要肯定襄阳中院的一点是,10月11日襄阳中院发布的《襄阳中院公布刘先明书写悔过书的视频——还原刘先明所谓“违心书写”真相》,与6月12日襄阳中院发布的《襄阳中院信访办对刘先明要求“按院长发现”启动再审程序等网帖的回复》相比,语气真是缓和多了。
需要建议襄阳中院的几点是:
1、既然襄阳中院声称“还原事实真相”,那么,就应该没有任何剪辑、没有任何掐头去尾,就应该把6月17日全程录像的视频,完整地呈现给公众。“视频时间长达一个多小时”,这比起网上的一些电影视频来说,短多了。襄阳中院不上传全程视频,而是选择性地、割裂性地上传视频,这不是襄阳中院心虚的表现吗?
2、既然襄阳中院声称“还原事实真相”,既然襄阳中院敢公布6月17日的四段小视频,那么,就建议襄阳中院也把2014年2月26日的调解笔录,全文公布出来。可参考:
2014年2月26日下午的调解全过程记录
http://bbs.tianya.cn/post-free-4407809-1.shtml
3、既然襄阳中院“请刘先明反思自己的行为是否正当合法”,那么,刘先明也请襄阳中院反思自己的违法养猪、违法建楼、违法错审、一法官曾在襄阳中院接访大厅粗暴抢夺刘先明的照相机、以及6月12日散布网络谣言,是否正当合法。
4、襄阳中院到处都有监控头,既然襄阳中院是讲法的,既然襄阳中院敢公布6月17日的视频,那么,也建议襄阳中院公布2014年2月11日一位法官在一楼接访大厅粗暴抢夺刘先明照相机的监控视频。巧合的是,这位法官恰好是6月17日负责全程录像的法官。
5、在襄阳中院,在刘先明书写悔过书之前,一个法官引导刘先明如何写,这一段视频,应该放出来。刘先明曾两次在襄阳党校讲课,多次指导国内工农兵学商等多家企业。襄阳中院不要太谦虚,应该拿出“千古帝乡”的气魄,把6月17日一个法官教刘先明如何写悔过书的过程,呈现给众人欣赏。
6、刘先明在书写悔过书的时候,留下了书写了一大半的悔过书的草稿。刘先明当时留下并带走这一张纸,想的就是为了以后要向党报告和说明,6月30日刘先明就向党报告和说明了。这个留纸的小片段很精彩,不呈现出来,挺可惜的。
7、2014年2月26日在襄阳中院主持刘先明和中化六建调解的袁副院长,6月17日送给刘先明一本《寻找法律的印迹》,这个场景很感人,不呈现出来,也挺可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