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蓝湾国际在论坛上很热闹,我也住在蓝湾国际的,是学法的,也在机关上班。家里老太爷对小区的事很热心,也参加了那天晚上的联席协调会。昨晚几个它们几个老爷子聚会后回来当我抱怨一晚上,我本来不想参与这些烂事,可不吐心中不快。
东兴公司:你们的律师函是自己炮制的还是律师水平不行。
1、格式上:***律师事务所函
(2014)律函字第( )号
**网友,
***律师事务所受东兴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就你们在网络上诽谤一事致函于你们(这才是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2、诽谤罪的定义:公司、组织、法人不能作为诽谤罪的被侵权对像(被侵权的对像只能是自然人);举报、检举不实的部分不能定义为诽谤罪。我看了几位网友的贴子,别人是向纪委和职能部门的举报信(没有辱骂、诋毁东兴公司),同时你们不按规划施工,何谈诽谤(我下面要传原规划及现违建照片)
候大老总:做人要知足,做事不要太得寸进尺。你这些年挣的钱够多了,你少去一次mac旅游,就可以把业主的要求满足。喊你声叔叔,你吃的盐比我吃的米多,很多事情讲报应(汉哥的例子),你有闲心拖业主、在网上给业主发函,不如抓紧时间修小区的岗亭,安电动门,搞绿化,处理幼儿园。现在闹的业主大多是在退休老太爷和在机关上班的,闹的比较文明。春节在外地做生意和打工的回来了,那些人一闹,你才难受。事情大了,小心拔出泥。在D区里住的,很多是老人家,别人就图个清静,你说D区一个市场样咋个清静。关于幼儿园,其实你可以做点让步,采取从每年的租金中提一部分,要么一次性(或按产权年限分年)给业主补偿,不要在小区内开门(小区内的门用砖封死),对业主的孩子上学打折等方式来化解矛盾。不要说有领导签字,又是你自己在招商,四川在线记者采访时规划局的人的答复是可白纸黑字。
巴州区公安分局朱局长:听老太爷讲,那天晚上的协调会您也参加了。他对您讲的一句话非常佩服,您说:“我不懂什么设计,但明白一点,规划是什么样,就修成什么样,我愿意当业主的联络员。”朱局长,你觉得业主合理合法的以书面、网络开式向相关职能部门举报问题(不是辱骂、诋毁东兴公司)算诽谤吗,您会批准立案吗?
D区的业主:这是个法治社会,维权要注意方式,不能打砸。以我的经验,打电话、闹是不能最终解决问题的。根据最新信访条例及属地管理原则,你们可以以书面的形式,收集相关违建的证据向巴中市相关部门、四川省信访局、四川省纪委、中央巡视组以信件书面的形式举报。如觉得麻烦,可以上中央纪委监察厅网站后选“四川”进行网络举报。
四中全会正要召开,由于书本丢久了,以上有关专业的问题不当之处请各位同行指正,所有诽谤及人身攻击本人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