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250|评论: 28

南充干部职工操办婚丧事需提前10日报告,这不是扯淡嘛!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8-14 10:25 | |阅读模式
规定适用人群
《规定》中所称的“干部职工”,是指在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乡镇(街道)、基层站所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规定》内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是指干部职工组织或参与操办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婚丧嫁娶、庆生祝寿、小孩满月、开业庆典、乔迁新居、晋升调动、升学留学、学习培训、参军就业、迁坟祭祖等事宜。
昨日,记者从南充市纪委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转变和廉洁从政。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南充市8月5日印发了《关于严格规范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以下 简称《规定》),明确提出了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9项规定,同时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前后10日制”,要求事前备案、事后报告制度。
9项规定 廉洁自律无死角
“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借机敛财。或以同一事由分批次、多地点等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南充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要求严禁以任何形式邀请下属单位和个人、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岗位职权行使有关的单位和人员参加。
同时,《规定》中还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或者以其他方式敛财;严禁要求管理或服务对象为本人或他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让其承担、报销有关费用。
据悉,除了严禁利用各事宜收礼、敛财,《规定》还要求,严禁以单位或个人名义用公款送礼、公款报销或变相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费用。“严禁使用公款、公车、公物或占用其他公共资源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擅自放假或影响正常公务活动、机关工作秩序。”
该负责人称,也有严禁搞封建迷信、聚众赌博等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活动,及廉洁自律方面的其他规定。
离退休干部在列 事前事后需备案
南充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规定》要求,如有需办理婚事及其他喜庆事宜,应提前10日履行备案手续,填写《干部职工操办婚事及其他喜庆事宜备案表》。
“就拟举办的时间、地点、宴请范围、宴请桌数及标准、用车数量及来源等内容作出说明,按程序备案。”该负责人称,同时,事后10日内,还需如实填写《干部职工操办有关事宜情况报告表》,报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按程序报告。
据悉,《干部职工操办有关事宜情况报告表》内,需填写操办时间、地点、答谢宴请的桌数及标准、收受礼金礼品等内容。将报告表进行书面报告。同时,同一事项中两人以上适用报告的,由主办者报告。
记者了解到,《规定》中,对于离退休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也要求其向离退休前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备案和报告。
违规礼金 事后按程序上缴
“如果有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未能谢绝和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礼品等财物的,事后应当及时按程序上交。”
该负责人称,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以及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规定》的第一责任人。对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报告、不制止、不查处或袒护、纵容,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相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的责任。

转载于:阆中网、阆中网论坛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18 07:47
路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18 01:03
路过

发表于 2014-8-17 23:36 |
哪朝哪有今朝好 发表于 2014-8-14 11:14
你没读懂,说的喜事提前10天汇报。

我只看到你写的婚丧喜事,丧事不就是白事么?

发表于 2014-8-15 17:57 |
管得有点宽了,政府你的事是把自己的财政资金管好,制度整规范群众办事不求人。至于人家用自己钱请客有你球事。

发表于 2014-8-15 15:59 |
支持楼猪

发表于 2014-8-15 15:53 |
中国,本身就是一个人情社会,红白喜事,单位上凑份子是常态。

发表于 2014-8-15 15:42 |
我爱阆中 发表于 2014-8-14 16:35
总有一天会轮到他们

说的好,老乡

发表于 2014-8-14 17:15 |
丧事能够提前十天预知?哇哦。领导好强大

 楼主| 发表于 2014-8-14 16:35 |
西山看风景 发表于 2014-8-14 14:47
让制定这些规定的人先报,他们忙,先做好准备

总有一天会轮到他们

 楼主| 发表于 2014-8-14 16:34 |
gear 发表于 2014-8-14 11:52
新的形式主义替代旧的形式主义。

总体来说还是形式主义

 楼主| 发表于 2014-8-14 16:34 |
flagdir 发表于 2014-8-14 15:22
丧事也提前十天??哪个有这么神,算得到人几号死呢?晕死。

哈哈哈 定制这个政策的人 有一天会尝试下的




 楼主| 发表于 2014-8-14 16:33 |

就是嘛 怎么可能

 楼主| 发表于 2014-8-14 16:33 |
食无鱼兮 发表于 2014-8-14 10:58
红事可以提前10天,白事也提前10天?总感觉哪里没对?

当官的啊

发表于 2014-8-14 16:12 |
扯淡,太扯淡!

发表于 2014-8-14 15:34 |
只喝※白开水 发表于 2014-8-14 15:05
说实话,普通干部,也是就一般的办事员,有好多去巴结他的人嘛,平时送了那么多出去,遇到事可以摆点酒的未 ...

对于普通干部职工来说,这个政策完全不起作用,

这个政策完全就是鸡肋,

重点是那些手上有权利的人

发表于 2014-8-14 15:22 |
丧事也提前十天??哪个有这么神,算得到人几号死呢?晕死。
发表于 2014-8-14 15:05 |
说实话,普通干部,也是就一般的办事员,有好多去巴结他的人嘛,平时送了那么多出去,遇到事可以摆点酒的未必别个不想收点回来吗,对于有级别的领导,一年几千块钱的人情费用不算啥,收不收回来也无所谓,但对于一般办事员那就算个啥了,制定政策的人站到说话不腰痛

发表于 2014-8-14 14:47 |
让制定这些规定的人先报,他们忙,先做好准备

发表于 2014-8-14 11:52 |
新的形式主义替代旧的形式主义。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