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村选委会主任冯勇军送不作为锦旗被拘部分媒体及网友观点:
四川在线:送“不作为”锦旗犯了什么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党员干部提出了严格要求。但是,一些党员干部不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而是阳奉阴违,我行我素。他们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进行改正,对群众的意见不虚心接纳。相反,却用“莫须有”的罪名对那些有意见者进行打压、报复,实行“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破坏了干群关系,影响了党的声誉。他们把一些法律法规黑白颠倒、混淆是非,影响了人们的判断力,制造了混乱,阻碍了一些工作的正常进行。
冯勇军送锦旗被逮这件事,虽然不大,可是具有典型意义。对这件事必须弄一个清清楚楚,冯勇军是否犯法?他犯了什么法?判断是否犯法的标准是什么?作为借鉴。
(二)、网友声音
众多网友参与了“村民送环保局‘不作为’锦旗被拘”事件的讨论,网友一致认为这是地方政府利用权利违反宪法,应当追责,并纷纷对其进行批评、讨论。
网友@一飞44085:宪法是全国人民应当遵守的,不是说制约老百姓,不制约地方政府。
网友@春水东流2 :作为公权力机构和官员本身就是公众人物,面对民众就不要给我讲隐私、诽谤之类的权利及保障(可以有,但比名众少,而且应与工作无关),因为当你作为官员那天起,你就应该知道,你就应该是接受民众监督、批评,而且民主的国际惯例想必大家都知道,只想弱弱的(也可以说是强势的)问一句,不管是刑拘也好、还是行政处罚也好,是谁给你的权力,是哪个文件或法律的规定,没有的话你就违法,有的话那他妈的早就该修改。
网友@华容:人民正当诉求,言论自由理应得到尊重
网友 @ LUCKYZHEN:官僚主义是拔不掉的蛀牙!
网友@ AYJ1956:这是地方政府利用权力违反宪法,应该追究当地政府及官员的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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