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格等突出问题。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应牢牢把握住扶贫工作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领域,精准施策,进一步加大集中整治力度和督办力度,对扶贫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全覆盖监督。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及面广、资金量大、项目较多、政策性强,许多违纪违法问题表现不一,手段多样,且隐蔽性较强。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利用好手中的反腐利剑,将执纪问责的探头覆盖到扶贫领域的每一个角落,让有问题的公职人员无处遁行。同时,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火墙,让处在扶贫领域的公职人员不敢腐,不能腐。
脱贫攻坚时间紧,任务重,纪检监察机关应找准定位,服务大局,进一步极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确保扶贫攻坚工作如期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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