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退回,无电话通知。
一问:为什么四川其他地方居委会出具证明公司可以设立,邻水不行?
第二次退回,无电话通知。
二问:为什么有商用房房权证,还需要居委会和民政所都出具证明? 这在整个四川,据我个人了解,只有广安才会有这个要求。为什么和全省的设立资料不统一。 广安在搞特殊?
三问:据我电话向邻水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0826-3210703。对方说有相关文件说设立公司需要 居委会和民政所都出具证明。但必须亲自来登记窗口才能看到, 网上获取不到。试问:什么样子的文件只能通过内部才能看到,网上不公开? 这种企业设立登记的资料明细都是公开的,邻水为什么会这样做? 政务服务国家一再优化,手续一再简化,优化营商环境。 邻水是在背道而驰?
请邻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认证回复此贴。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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