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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损毁他人财产不露面就可以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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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媛,女 ,1994年9月*日生,户籍为安徽人。现租住于天耀小区*栋1*2室,2020年3月5号晚十点一刻左右,此女非法驾驶车主停靠在路边的车牌号为川AG**8的轿车,开至通汇路路段时,用酒瓶打砸车辆将车辆前排设施砸毁,后将车内一公文包内财物及资料烧毁,车主及公文包包主于3月6日在双桂路派出所报警,但此女从头到尾不露面不接派出所电话不处理,难道躲避就可以不为所犯错误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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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3-7 13: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联系得到此人或能提供线索的朋友联系我 让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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