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措施》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督促落实“六稳”“六保”部署要求、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立足发展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努力为全省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提供坚强保障. 《措施》是继去年省委出台《关于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试行)》之后,又一份为民营经济发展“量身定制”“保驾护航”的重磅文件,措施内容丰富、“干货”满满,给民营企业应对疫情冲击影响、坚定信心谋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打铁必须自身硬。 《措施》注重强化自身约束,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过程中,应改进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影响,严禁借工作之名违规插手民营企业经济纠纷、工程招投标和物资采购,严禁泄露民营企业商业秘密,注重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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