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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垃圾焚烧电厂问题,五问南充市政府!兼驳市发改委、环保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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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0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言:本系列帖所搜集资料,全部来自网络。借此抽丝剥茧,展示南充垃圾焚烧电厂的全貌。数据援引错误或不周延的部分,恳请网友指正。
  二问:在南充建立垃圾焚烧电厂有何迫切性?
  
  a)南充有垃圾围城的困窘吗?
 
  南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位于嘉陵区文峰镇猫儿山村,占地298亩,投资4200余万元,总容量280余万立方米,预计可填埋17年。从2004年底开始使用至今,投入使用5年,该垃圾处理场已填埋垃圾 70余万立方米。约占总容量的1/4。

  这个垃圾处理场2004年底开始运行,当时只负责顺庆城区的生活垃圾处理,每天大约处理350吨左右。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高坪、嘉陵的生活垃圾集中装运至此进行填埋,目前日处理量已达到500吨左右。5年中已经填埋70万方,剩余容积为210万方。

     垃圾填埋场剩余的容积使用年限:
   
    按照市第七次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大纲提出近期2020年,建成区面积达到120平方公里。到远期2030年,我市人口规模为150万,建成区面积将达到150平方公里。则2030年我市人口规模为120万人。经计算,2008年到2030年的人口递增率为:1.51%,垃圾产量也按照相同递增率增加时,按照现在日处理垃圾量500吨为基数计算,垃圾场还可以填埋9年,可以使用到2018年。

    由此可见,我们现有的垃圾处理场所,还可正常使用9年。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加,垃圾还可能减量,有效利用时间还可增加。在中短期内,根本不存在垃圾围城的困境。

  b)南充建垃圾焚烧厂符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吗?
  
  按照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部《关于印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垃圾焚烧发电适用于......卫生填埋场地缺乏和经济发达的地区。”我们可以看到,南充既非经济发达地区,地貌类型又以丘陵为主,沟壑纵横,很容易找到填埋场所。根本不具备文件要求的建立焚烧电厂的条件。
    
  同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也规定:“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应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不应以垃圾焚烧作为处理垃圾的基本方案。”

  根据我们的条件,南充反而是“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确定建立垃圾焚烧厂违反了相应的政策。

  如果不建垃圾发电厂,等9年后猫儿山垃圾填埋场填满后,到时,可以建一座像成都现在正在建设的长安发电厂那样的‘生活垃圾填埋气发电厂’。生活垃圾填埋气发电厂远比垃圾焚烧发电厂更安全,对环境的影响小。不但可以利用垃圾产生的甲烷气燃烧发电,真正的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而且没有了垃圾焚烧发电的二恶英排放、灰飞排放等。同时也不会新增加垃圾处理费用。

  从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环颁发的〔2008〕82号文件规定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必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除生活垃圾填埋气发电及沼气发电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外,其他生物质发电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也可以看出,生活垃圾填埋气发电厂项目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就可以了,而不像垃圾发电厂那样要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可见,让垃圾填埋场正常使用,到期建设一座生活垃圾填埋气发电厂比现在建垃圾发电厂更环保。
  
  既无迫切性又违反政策,为何急急忙忙地想上马?

  有谁能就此作出解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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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4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shutup:

发表于 2010-8-4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curse:

发表于 2010-8-2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今天没事干,遭些老帖子来灌灌。

发表于 2010-3-16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不出

发表于 2010-3-14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国政协委员、政协全国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副主任韩方明:一切非暴力的、和平的表达、都是应该受到鼓励的。

 时代周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本身应该是解决“垃圾围城”问题的有效方法之一。但为什么还遭到这么多人反对?

  韩方明第一,相关单位在论证我国焚烧垃圾的合法性时,往往引用德国、日本等国的数据。我们很多项目用的设备是进口的或按照外国的标准设计的,但中国的垃圾构成情况却与西方国家大相径庭。打个形象点的比喻,这就好比是给外国的胃口吃中餐,水土不服,就可能拉肚子。因此,政府必须要回答这么一个问题:中国的垃圾焚烧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外国的数据不影响我们的环境,必须要用本土的数据来说服本土的人民。

  其次,我感觉有些地方在处理垃圾焚烧项目时操作不够透明。一些项目往往从立项开始就对周边居民欺、瞒、打、封,违法暗箱操作。例如广州番禺项目,在2006年就决定建厂,但地方政府一直秘而不宣,公众并不知情。直到20099月底随着媒体的报道才得以曝光,引发周边居民的不满情绪。

发表于 2010-3-14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利益

发表于 2010-3-5 01:4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平常心,逛逛南充论坛...

就是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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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5 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sleepy::slee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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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3-5 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curse::curse:

发表于 2009-12-21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就要顶
发表于 2009-12-19 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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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8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静候解释
发表于 2009-12-18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及其同伙怎样做是要不得的,顶得官老爷们心痛,咋个为我们老百姓服务哟!

发表于 2009-12-17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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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7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time::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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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7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没解释

发表于 2009-12-17 03:54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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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6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莽娃儿
晕,难道你一个人就能判断了,你认为通过百度,GOOGLE搜索几篇帖子,再加上你自己的判断,你就能代表760万人民的民意了,那请问你的论断经过科学的论证了嘛,你是那个学府毕业的高才生,你是中科院的还是社科院的,我相信你的理论水平没有那些你说的那些专家水平高嘛,连专家都不能确定是非的问题,几篇帖子恐怕对垃圾焚烧的定性起不到关键作用吧,你不过是在一味地反对垃圾焚烧,先不说这样对不对,但始终你没找出个处理垃圾的方式,你觉得天天在论坛上你一句,我一句有用嘛,垃圾还是天天在倒,天天埋。我觉得作为公民,给政府的决策提个醒,建个议是民主的进步,但是不能偏激,不能干扰政府的正常判断。任何事物有利就有弊,咋个扬长避短才重要,没有完美的事物。车子跑得快,还要污染空气的嘛,但总不是把车子淘汰了嘛;
    这是我今年复活后,在该论坛说的最长一句话,个人觉得南充论坛坛风总有点让人说不来的感觉。
    先说断,后不乱,我就是一个打工仔,你要说我是五毛党,也可以,有人请我我也愿意,我晓得此话一出,要遭来口水,因为莽该论坛名气太大了,可谓“南充论坛达人”。
stock 发表于 2009-12-16 13:32 http://bbs.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第一、如果具体的部分你有争论,就针对问题来辩论。
第二、你所说的科学的论证包括过程也正是我想要知道的,政府应该公开的。
第三、这跟哪个学校毕业没有关系,与之有关系的是公民良心。我们都看到,好些专家,即使是名校出来的,也会堕落成含泪羡鬼的狗屁。专家并不是遮羞裤衩。
第四、我是一直反对建这个厂,而且我提出过解决问题的方法,你没看到或不愿看罢了。
第五、政府是什么?我们雇佣的仆人。他们所谓的“正常判断”在正常情况下,就该是我们的意愿的体现。
第六、至于淘汰问题,我也有一个比喻:有人过河走了弯路,总结了成熟的经验,修好了桥。但有人就是不听,非要摸着石头过河。我们该用什么眼光看这人呢?
第七、你既然声明了你不是五毛,那我就不怀疑你了嘛,这个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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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6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事,回头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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