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就您反映问题已纳入此次违章搭建突出问题联合整治,对整改不到位的,将根据《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禁止违法搭建的通告》要求上报市不动产中心不予办理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手续;对参与违法建设、包庇违法建设人员行为的中共党员、国家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将根据《中共广安市纪委机关、广安市监察委员会、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严明违法建设等城市突出问题综合整治行动“七个必须”“十个严禁”纪律要求的通知》广纪发〔2021〕8号文件要求报请纪委监委查处。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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