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9月10日,县委书记和县长就“许芝兰书信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签批,责成县联系领导督促我镇调查核实并妥善处理。我镇收到批示件后,由镇党委书记牵头赓即组织了专题研究,调查组对反映问题再次进行了多方调查,因当时调查未结束,故没能及时与反映人见面,敬请原谅和理解。
经多方走访和查阅档案 ,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一是许芝兰没有在政府工作的任何档案资料和痕迹。二是政府当时的部分工作人员在其家中用餐,但餐费由用餐人员每天自行支付,不存在租用其房屋作为政府食堂。三是2015年10月26日由原凉山乡政府出具的“关于许芝兰诉求的解决意见”,信访人已年满55周岁,超过女性用工年龄,不属于劳动法合同法调整的范畴,不符合法律规定。综上所述,其反映解决养老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的诉求不合理。
丰禾镇政府就许芝兰所反映问题曾解释和协调过多次。如当事人及家属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通过司法程序依法维权。再次感谢对我镇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监督!
邻水县丰禾镇人民政府
202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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