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外地人,跟南充潘总合伙经营游乐场两年了,在保利广场做了一段时间,他骗我说城管不让搞,我说不搞也罢,那我把游乐设施搬走就是。潘又不让我搬走东西,经过他多方活动关系,城管关系搞定了,又可以继续经营。他就把我一脚踢开,自己一个人做,我投资购买的游乐设施据为己有。
保利广场人流量大,游乐场收益很好!我冒了风险投资,该收获的时候,却轮不到我,连投资购买的设备都不还给我,仗着人多,我一个人对付不了,来一次也不容易。
保利广场游乐场既然我做不了,要拉走自己的东西,潘叫人守着不让拉,强行霸占,报警嘛,警察就劝我去打官司要回来。
我投资购买设备,是想用来赚钱的,特别是充气城堡,使用寿命也就一两年,等我打官司要回来,已经磨损得毫无价值了。
几万的设备,就是我的全部,我赖以为生啊,现在被别人霸占着,有很多次想,干脆用剪刀全部剪烂算了 ,这至少也能出一口气。
现在只希望城管部门能够管一管,保利广场是公用场地,用来盈利赚钱,是不是合适?就算给做游乐场,能不能给人品好的人做,而不是给欺负弱小的人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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