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印发《乐山市中心城区支持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条件的购房者可享受购房补贴,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措施》提出,加强合理住房需求支持,实施购房补贴。凡是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购房补贴8000元/每套;凡是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购房补贴12000元/每套;符合国家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购房补贴5000元/每套,同时可叠加享受上述两项政策。同时,实行住房公积金“认贷不认房”的认定标准;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的计算“倍数”;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稳妥开展异地灵活就业缴存住房公积金人员使用住房公积金业务。 加大非住宅类库存去化支持,持续推动地下车位库存去化工作,对购买车位(二次购买及以上车位交易除外)的购房人给予2000元每个的现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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