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麻辣社区反映的关于“营山公租房半装修加重了首位承租人的经济负担”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本次配租的公租房已达到保障性住房入住基本条件,室内为豆石水泥地面;厕所、厨房进行了简约装修;门、窗户、灯具安装齐全;水、电、气均已开户并安装入户。
二、公租房是对住房困难群众的住房基本保障,室内家具根据个人经济情况自行决定。
三、缴纳公租房租金是承租人必须履行的义务,由房管局代为收缴。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相关费用属于对等性服务收费。
感谢您对营山县公租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营山县房地产管理局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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