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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立贴为证,以被别人假借项目之名骗走86万的惨痛经历见证南充司法公正性[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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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4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1年4月5日至6月19日,我被杨某和李某等人以一个虚构的水之美井喷投资理财项目为名拿走了86万多元,不管她们编造什么借口,钱进入她们的口袋是不争的事实,这是铁的证据。在身心遭受巨大创伤之际,也在提现一年不到账之际,我于2022年8月12日通过打110报警,经过重重艰难,在2022年12月18日才立案。报案至今已经一年,顺庆区公安局的警察们丝毫没有追款的意思,钱依然在李某、杨某、邱某等人的账户上,长达一年的时间,她们也知道我已经报案,或许她们早就把钱洗干净了。
      报案一年时间,时常处于焦虑之中,身心承受巨大压力。《警察法》规定了的,警察遇到人民财产受到侵犯时,有救助的义务。长达一年时间,顺庆区公安局不予救助。长达一年时间,他们也没有就李某、杨某等人非法占有财产的事实以及涉嫌洗钱的行为给我一个说法。我是受害者,不应该来承受这么大的压力和焦虑,以此贴为证,见证以顺庆区公安局为代表的南充司法的公正程度。
     法律应该是庄严、神圣、公正、公平的,司法的领域不允许体现权力机关和个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意志。“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我们受害者唯一能依靠的就是法律,而执法者是直接体现法律公平、公正性的人,是社会秩序和人民权益的守卫者。法律的神圣性不容亵渎,以此贴为证,对执法者执法的水平和公正性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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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11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经我局刑事侦查大队调查,该案涉及全国性集资诈骗案件,案情较为复杂,涉案人数众多,取证工作需要一定时间。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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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6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自己不贪,他们说什么你不信的,不转帐的,就不会出现这么多的问题。

发表于 2024-1-26 08: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水之美拆分,涉及到全国各地,被骗人数上万人,涉及金额几十个亿,我们这个地区参与人数30多人,金额大概500万左右,我也是深陷其中,共计被骗19万块钱

发表于 2024-1-26 08: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说错了,30参与人员共计30多人,金额是500万人民币左右

发表于 2024-1-26 08: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朋友,刚刚在网上看到你的发帖了,我也是参加了水之美拆分,2个账号共投资了14万元,22年又出个BT36 井喷5万元人民币,共计被骗19万块钱,我们这个地区大概人数30多人,涉及金额,500元人民币,咱们是共同遭遇

 楼主| 发表于 2023-8-22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现在也不敢对公安抱有任何期待,他们用他们的方式把公信力已经破坏殆尽,但是公道我必须要讨,公安自己说的,钱被对方揣进了腰包就是诈骗,我进行了录音,我就看在国家严密的法律体制下,在公安自己所说的规则下,骗子和她的同伙是如何吞掉我86万的巨额资产而又能逍遥法外的,我的帖子就可以见证南充司法系统到底是什么人把持着。朗朗乾坤,我不信光天化日之下会允许这样肮脏龌龊的事情发生。

 楼主| 发表于 2023-8-20 20: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知道到底有多难查的案子,报案一年依然没有一个实质性进展,至少没让我感受到有进展,公安也没有联系告知我相关进展,我只能自己联系,但是也被公安告知有什么通知我,让我等着,我只能被动等待。派出所立的案,我问派出所,派出所每次告知我转给经侦了或者即将转给经侦,经侦说不归他们管,现在在刑侦那里,经常说上面在研究,在讨论,然后就没有后续了。
这也暴露出侦查阶段的弊端,法律法规没有对侦查阶段形成一定规范性、约束性的条款,对侦查没有时间限制,刑事诉讼法只是要求公安侦查时要客观全面、迅速及时,我以前报案的时候还幻想公安能够行动起来,去追一些钱回来,骗子为了骗到钱,怂恿我去贷款投资,承诺很快就会返本返息,现在我每个月还着巨额贷款,骗子拿着这些钱享受生活,都一年了,我的心理能平衡吗?我能不去怼公安吗?
我说这些话可能会激怒公安,但是这是事实,办案阶段对报案人不透明、不联系、不回应,信任感从何而生?如果我是侦查人员,这个案子我应该不会查一年都没进展。很多人也许都把案子忘了,懒得去追案了,但是我不能忘,这事关全家老小生计,这是实实在在的民生问题,为何要用这样的方式来处理呢?

 楼主| 发表于 2023-8-13 11: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今社会,抢和偷已经不流行了,大家都不带现金在身上,无物可抢、可偷,对钱的获取手段改为骗,网络的发达,微信交流的便捷,群聊的组织功能、手机转账的简便,为骗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他们把骗的目标瞄准了微信上朋友圈的人,打着分享项目的名义,向你推送虚构的项目。被她们拉入圈套的都是熟人,甚至是朋友、亲戚,这种骗的方式叫“杀熟”,什么亲情友谊在骗子对金钱的欲望面前简直不值一提,只要能把你的钱哄出来,只要能让她们获利,她们可以撒谎成性,睁着眼信誓旦旦地说瞎话,以自身为模范向你进行保证,让你深信不疑,把钱打给她。她或者她们对这些钱进行私吞,然后给你一串数字,说这就是你的钱,等你去提现的时候,发现数字无法变现,去找收你钱的人,她们嘴脸马上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其所用伎俩如下:
        一是叫惨比你还厉害,做出自己投得比你还多,损失比你还惨重的样子,她就差没有讨饭了,你找她要钱是你的不仁不义,比如李某,说她房子门面进行了抵押,说她门面马上就要被银行收了,她从2022年就说被银行告了,门面要被收了,结果到现在门面都没有被收,人家继续堂而皇之把生意做得红红火火。
       二是拒不对我的损失负责任,之前信誓旦旦保证完全没有问题,我相信后把钱打给她们,她们要你拿钱的时候对你比亲人还亲,出了事,脸色就变了,义正言辞地说你是成年人了,她又没有拿刀逼着你拿钱出来,是你自己愿意拿出来的,她又没有来偷来抢,成年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为李某、杨某都是这样说的,其他受害者都遇到这样的说辞,我怀疑她们串通好了的。
        三是你不能找她们要求退钱,一找她们,她们就把你拉黑,一拉黑就天涯茫茫,永世不见,她们也落了个清净自在。她们在骗我之前,已经得手很多次了,崩盘了没人去告她们,而且根据她们多年经验,得出了“报警没用”的结论,你痛不痛苦不管她的事,她们继续潇洒人生,又去找下一个目标。
        四是她们把钱拿到手,钱的去路早就做好了安排,做出一副打出去的假象,反正钱打出去了,我没有吃你的钱,吃了你的钱我也该吃,账户给了你的,卖给你了的,28万一个,卖给你3个,你提不出来钱不关她的事,是公司骗你的,我没有骗你,钱提不出来你去找公司,别找我,公司在马来西亚,你去马来西亚找。公司又没有关网,钱会给你的,只是要等,只要没关网就一直等,等关网了才叫被骗了,哪怕等100年。
       这就是骗子的嘴脸,这群人惊喜发现了世上还有这样快速来钱的方式,于是乐此不疲,反正她们得手很多次、很多年了,坑了那么多人,也不在乎多坑一个。像这一次,我被骗了86万,骗子轻轻松松就可以拿到这么多钱,出事了把你拉黑就是了,反正把所有责任推给公司就行。她来获得钱,公司来担责。公司就找一个海外的实力特别强大、存在很多年的(她们宣传的)来当挡箭牌,反正你又没法去印证,也很难去境外要钱。警察也很难去境外查证。骗子就这样圆满完成了她们的全套骗钱流程。
       她们骗到你的钱虽然嘴上叫冤叫惨叫得特别厉害,但是在另外一个你看不到的地方,她们正在尽情享受人生,至于给你的人生造成的巨大灾难和痛苦,她们就像抹去一粒灰尘一样,骗你的时候把你当亲人,拉黑你以后她觉得你不过是她人生中的傻逼过客。

 楼主| 发表于 2023-8-11 21: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在公安那里,因为他们的一些言语触动了我的情绪,我忍不住又掩面痛哭。平复了情绪,才能让笔录继续。没有谁愿意把自己不堪的一面展示出来,一次次把伤口撕裂开,把伤痛裸露出来,呈现给别人,看的人什么心态都有,或麻木,或嘲笑,或冷漠,或辱骂,我今天也不幸沦落成鲁迅笔下被骗子伤害又被看客围观的人。
        鲁迅先生说,有限的生命,是不算什么的,至多不过是无恶意的闲人做饭后的谈资,供有恶意的闲人做流言的种子。这也是社会的现状。谁都可以做看客,但是公安不能。我们的国家自古以来就是尚“仁”的国度,“仁”是国家存立的精神内核。公安是执行国家意志的人,在他们身上应该体现出“仁”和“善” ,可是在我被骗子重伤之后,抱着希望找到公安求助于公安的时候,他们在做什么?他们压根就没有为我追款的想法。在他们脑子里,一直都在重复一个概念“传销传销传销”,为了案件定性,他们可以和我扯一年时间,这一年他们宁愿和我争论这个定性,也不去追钱,也不去追查资金去向。我多次哀求他们看在我上有老下有小的份上为我挽回一些损失,但是他们无动于衷,这样的冷漠让我万分痛心。
        我被骗了是这样的状况,那其他人要是遇到这种以虚构项目为名被侵占财产的状况,还能和我一样坚持这么久吗?他们在你们的推三阻四下能不放弃吗?我们的血汗钱就活该被骗子拿走吗?因为维权的路太难走 ,要回来太难太难了,不借助公权力根本就是天方夜谭。但是,公权力能俯身为民吗?
        去年11月份的时候,我在经侦那里做完笔录,警察要我签字完好打批发给山东周村,我坚决不同意,就跟他们争执起来。大队长说,这事你不管,我们去协调就是了。我不管?!我被骗了86万元啊,这些钱全部来自于贷款,你们把案子批发给周村,我一点追款的希望都没有,我能不管吗?也许你们案子办多了,也麻木了,在你们眼里我只是个麻烦,是给你们增加工作量的人,所以你们才那样迫不及待赶我走,除了这样理解,我真不知道我还能找出什么更好的、仁慈的理解方式。你们这样做,对我太残忍。同理心是你们必须具备的为警素养。
        一年时间倍感心酸,也许这就是上天为我轻信别人在精神上给我的惩罚,这样的惩罚找一次公安、发一次贴都会降临一次,无异于精神上的凌迟。我多想早点从这个噩梦中走出来,开始我新的生活,现在的生活节奏完全被这件事打乱了,心也深陷囹圄,好久无法敞开了。但是,现实就是这么无奈和残酷,等待我的,必将是一条漫长而艰辛的维权之路,为了正义与公平,这路值得我坚持。
       还是觉得法制应该是人性化的,应该是温暖的,它是我们无助和伤痛时的武器,是我们背后的依靠,如果公安也不能为我们撑一把伞,我们只能在暴雨中呐喊,就像我现在这样,独自迎接狂风暴雨洗礼,喊得声嘶力竭、精疲力尽,但是风雨会过去,晴天会到来。只是不再是我头顶曾经的那片天。
     惟愿天下无骗,人间温暖。

 楼主| 发表于 2023-8-11 20: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人,为了洗脱责任,连毒誓都要发。钱,被查出她占有了一部分。


 楼主| 发表于 2023-8-11 19: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杨某向我隐瞒真相,以她跟随四年万无一失的经历向我信誓旦旦保证投资没有任何问题,导致我做出了错误的财产处分决定,把钱打给了她,真实情况是4年来公司从不兑现,杨某真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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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11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投资需谨慎,这里面网友帮不了你。

 楼主| 发表于 2023-8-11 13: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防止警察持续通过传销来黑我,企图剥夺我受害人身份,我把所依据的法律贴出来。这是国家法律,请警察遵循。你们要办传销就必须把非法占有排除掉,我的钱就在杨某人、李某人等人账户上,这是铁的事实,请你们排除非法占有这一可能性。尤其是第二条法律,你们睁大眼睛好好读一下。

第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 非法集资 ,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解决近年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中遇到的问题,依法惩治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现就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六、关于罪名的适用问题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同时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集资诈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2010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2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0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修正,该修正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现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七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那这些法律规定呢,公安为啥不遵照执行,为啥不做出合理解释,这是两高一部规定的。

 楼主| 发表于 2023-8-11 13: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说,传销只追究最顶层的人诈骗,其他的人都是传销,非法所得一律要上交国库,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明文规定的,还是公安自创的,那我被杨和李拿走的钱呢,她们不明原因转给别人的钱呢,都叫做传销?!传销可以包涵一切吗?也就是只要报案,有上下级关系,就定传销,之后我们报案人就可以不用管案子了?反正钱都要上交国库?

 楼主| 发表于 2023-8-9 11: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三太保 发表于 2023-8-9 11:26
是被诈骗还是投资,这个要分清楚。

被骗和投资不是两个并列选项,也就是我被人以“帮助”投资为名把钱拿走了,这就是骗,骗的特征就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

发表于 2023-8-9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被诈骗还是投资,这个要分清楚。

 楼主| 发表于 2023-8-9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没有遭遇这么巨额的诈骗,我现在可以过着虽不富裕但是平静的生活,但是86万元,足以让我们家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就是骗子来吃”人血馒头“的狠毒和卑劣。小的金额已经满足不了他们了,他们的胃口大到几十、上百万的钱都随便吃,吃完以后抹抹带血的嘴,然后冷笑一声,把你拉黑、踢出局就算了。
      我知道有人会嘲笑我自作自受、活该,是的,我承认我蠢、我动了贪心,这也是被骗子利用的人性的弱点。但是我再贪也并不触犯刑法。骗子以一个虚假的海外公司为背景(目的是让你无法核实),虚构一个根本不存在的投资理财项目,以此为凭借,大肆侵吞我的财产,数目惊人,贪恶之心要达到让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地步,他们的恶毒超出了人性的范畴。我是当事人,我很清楚被诈骗的整个过程。骗子为了达到让人相信的目的,做出自己要马上贷款的样子,做出信誓旦旦的样子,还愿意为我垫付投资款(当然没有垫付),他们的诈骗已经形成了套路,目的就是要以身为范达到让你深信不疑的样子。而且专门“杀熟”,利用亲戚朋友对她们的信任,专门来吃“熟人”、“亲人”、“朋友”的人血馒头。出了事就马上换了一副嘴脸,不负任何责任,直接拉黑就算了。这样的挣钱方式带着血腥的气息,演绎着“人吃人”的邪恶,这些人为了钱已经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
       很多人说我一个人,力量太单薄,没法跟骗子抗衡,公安也不积极作为。骗子说我“胳膊拧不过大腿,从来就没有人报警能把钱拿回来”是的,我是一个人,我就不信这个邪,在当今社会,我被别人拿走这么多钱,居然没地方说理?!我谁都不依靠,我只依靠法律,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我背后倚靠着我们伟大的国家,我不惧怕什么,大家可以一起见证骗子到底能否把这人血馒头吃下去以后就扬长而去。

 楼主| 发表于 2023-8-7 21: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段语音记录了骗子的无耻,2022年8月19日,我找杨某把钱退给我,杨某说她不认识我,我为何要打钱给她,还说是我自己想挣钱才把钱打给她的,坚决不退钱,要强行占有我的钱。之后把我拉黑了。


 楼主| 发表于 2023-8-7 19: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代号007 发表于 2023-8-7 19:31
一声叹息,你又说平台给了分,只是不能提现,这个扬某李某估计也是受害者,没有虚构平台。这个就是套路,就 ...

你不懂真实情况哈,钱没有进平台,进的是李某和杨某等人的口袋,她们把钱吞了,我这样说你不懂就不要发表评论了哈

发表于 2023-8-7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声叹息,你又说平台给了分,只是不能提现,这个扬某李某估计也是受害者,没有虚构平台。这个就是套路,就如做生意一样,开始付款准时,取得信任就欠,最后欠一笔大的就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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