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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请广安市医保局和广安市财政局回复[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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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2 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安市财政局和广安市医保局在2020年出台文件要对广安市内城乡居民医保门诊个人账户余额在2024年1月1日前清零,请广安市财政局和广安市医保局回复对居民医保门诊个人账户余额清零的法规政策依据在哪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个人账户余额是城乡居民的钱,可以随便出个文件就可以清零吗?该文件没有公开征求意见就出来了,是否违反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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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30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根据医保有关政策答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医保发〔201922号)要求,各市州要建立健全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机制,对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地区,于2020年予以取消。
2020年年初,我市按照中、省有关政策要求,由广安市医疗保障局、广安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门诊统筹的通知》(广安医保发〔202024号)规定,202011日起取消城乡居民个人普通门诊账户,原账户余额在20241231日前可继续使用,未使用完的余额纳入城乡居民统筹基金。为充分保障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市及时调整完善相应政策,202012月,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广安府发〔202012号)规定,202011日取消城乡居民个人普通门诊账户,原账户余额可继续使用。
综上,城乡居民原个人普通门诊账户余额使用完毕时间不受限制。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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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9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得回音

发表于 2023-11-28 09: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负担越来越重,一个人380一家人一两千。比当年交公粮还厉害。

发表于 2023-11-28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结果怎样

发表于 2023-11-24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得回音

发表于 2023-11-22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估计是这样,没有用完的个人账户资金,年底统一转大家所有账户(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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