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安五福西路93号居民。2004年购房一来,缴纳了黑白电表的户头费800元,水表户头费2350元,气表户头费2910元。经过几年,爱众公司以各种理由说黑白表损害公司利益必须更换,水表也要求更换。然而这次又要求更换气表。因重庆换气表致百姓缴纳高昂的气费,安装公司以要改装为要求缴纳材料费,我坚决不同意,爱众公司在2024年11月14下午直接割断我家气表。让我们无气可用。我发现后立即拨打了12345却至今无人回应,又打了110,反应爱众非法侵犯财产和擅自停气等违法行为致我无法生活。打爱众急救电话至今不理。我们的入户费就白缴了,爱众真霸道想停就停,这明显违反了民法典供用气合同的规定。请广安市上领导们,你们救救我们吧,让我能有基本的生存条件吗?请相关部门理应打击爱众随意割断他人天燃气的行为并追究违法乱纪的法律责任,赔偿我的损失。如果明天再不解决吃饭问题,我也割断爱众的天燃气,让你们来找我。我们百姓无处申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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