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感谢宜宾交管第三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的卢勇警官与叶仕强警官。在2025年5月25日早上8点35分左右,一对夫妻骑电瓶车与我发生摩擦,我摔倒受伤了,那对夫妻肇事逃逸,我报了警,因为肇事车车牌脏污,因此无法辨别,卢警官与叶警官四处调取监控,取证,耐心查找,于2025年5月26日终于找到肇事者,因肇事者年龄较大,其儿子过来解决,调解过程中,肇事者儿子在那里无理辩解,并说有停车询问,两位警官如实告知监控情况,肇事者儿子一直推卸责任,妄图把责任强加在我身上一点,两位警官不偏不倚,告知了我之后要注意的问题,也告知了肇事者儿子那边的过错,虽然经后面警官调解,我们和解了,但是肇事者儿子当时告知要投诉警官,在此我申明,都是妄加之词,我有证据证明两位警官是依法办事,且是人民心中的好交警,好警察。在此十分感谢两位警官的公正执法,且还一直耐心帮我追查,让我们人民群众有依有靠,不枉受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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