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南部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任务。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县常住人口及户籍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为929923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157559人相比,十年共减少227636人,减少19.67%,年平均减少2.17%。 全县户籍人口为1312216人。 二、家庭户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318322户,家庭户人口为89860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2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4人减少0.72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户籍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4888人,占52.19%;女性人口为627328人,占47.81%,户籍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9.18。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59723人,占49.44%;女性人口为470200人,占50.56%,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81下降为97.77。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83003,占19.68%;15-64岁人口为621638人,占66.85%;65岁及以上人口为125282人,占13.4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32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0.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22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929463人,占99.85%;各少数民族人口为460人,占0.15%。常住人口中涉及少数民族有36个,10人以上的少数民族有回族、彝族、藏族、壮族、苗族、羌族、傈僳族、哈萨克族、侗族。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26543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107715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292419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332662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951人上升为2854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4704人上升为11583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7124人上升为31446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8624人下降为28028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85180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9697人,文盲率[5]由14.01%下降为12.88%,下降1.13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各县(市、区)的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南部县统计局
2011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