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网民: 首先感谢你们对检察机关的监督和支持,你们在网上反映的关于“警察车号牌磨损严重还乱停乱放”问题,我院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4月16日上午九时点五十分左右,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工作人员在南充市花市街附近小区调查有关情况,因情况紧急,随行的川RB132号警车临时停放在花市街路边。十点十五分左右,办案人员办完事,才发现此路段禁止停放车辆。随后,警车驾驶员主动接受了南充市城市管理局顺庆分局的违章处理,缴纳了50元罚款。 广大网民,我们深知,执法者必先正己!该事件发生后,我院专门召开党组扩大会,重申了《公车管理和使用等有关规定》,强调了依法办案和遵章守纪的关系。同时,对驾驶员队伍进行了作风整顿教育,并责成该车驾乘人员作出了深刻的书面检讨。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内部监督力度,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力度,以实际工作成绩为南充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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