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郑书记你好!我想问问普安镇干堰塘村的新村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近两年还不能解决,当官的一面拿着国家给我们农民的补偿款,一面还收取了我们建设新村的各种费用(收费票据全是白条),郑书记能不能管管这些贪官呀?我们什么时候才能住上有质量保证的房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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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我们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县普安镇干堰塘新村系2012年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修建,普安镇政府按以下标准对拆旧建新户进行补助:3人(及以下)户补5万元,4人户补7万元,5人(及以上)户补9万元。房屋建设方式为统规自建(政府统一规划,农户自己找业主承建),建房用地由村委会组织村民自行调整,并召开村民会议选举代表组成业主委员会,负责收取、代管房屋建设资金,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承建方,监督房屋建设质量。2012年3月,业主委员会开展竞争性谈判,选择富胜公司作为承建方,建房单价为预制板房550元/平方米,现浇房650元/平方米。为加强质量管理,普安镇政府派出了驻村干部,聘请了专业监理人员进行监督。工程于2013年1月完工后,业主委员会组织村民进行验收签字并分房,分房后承建方对农户提出的缺陷问题进行了整改,随后业主委员会在扣除质保金后支付了承建方建房款。2014年1月,业主委员会在再次检查并经部分农户代表签字后,按合同约定退还了承建方质量保证金。随着房屋的使用,个别农户房屋局部出现裂纹、粉水脱落问题,普安镇政府、干堰塘村委会均督促承建方进行了整改修复。对网友您反映的问题,我镇与村委会、施工方于2015年2月10、11日入户进行了查看,个别房屋粉水、墙面的确存在问题,我镇、村同施工方于2月12日逐户进行了清理登记,因目前新年到来,施工方将于新年后全面进行整改。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
普安镇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3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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