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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杂谈] 冤案纠错难的原因是机制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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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6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冤的是草民,闹不起,而制造冤案者还身居高位,极力阻止。这是一个谁都知道的冤案,但就是没有人去纠错,因为纠错的人自己没有任何好处,反而会得罪一帮人。由此可见,法律漏洞之大,司法机制对纠错冤案,已经完全失效了。



  考察近年来媒体报道冤案以及翻案,特点明显:其一、被冤的要么是底层老百姓,没有反抗能力,譬如赵作海、佘祥林是农民,张辉、张高平是安徽来杭的打工者;要么是对手特别强,故意构陷的,譬如重庆打黑中的李庄案,司法机关瞄准目标,硬生生把一个律师定罪。其二、冤案的被翻案,要么是真凶被发现,譬如上面的赵作海、佘祥林以及张辉、张高平都是因发现真凶,要么是冤案制造者自己倒台了,譬如重庆主导打黑的自己出事下台了,否则李庄至今还是被宣传的黑律师;譬如原制造聂树斌案的政法委书记倒台了,否则聂树斌案还是不会被法院再审。

  以上可见,司法机制对纠错冤案,已经完全失效了。冤案的翻案都是因为偶然事件。呜呼,那些至今被冤的,看来要牢底坐穿了。即使出来,也无人理会。因为平反冤案很难,是一件得罪司法人员的事情,阻力很大,而主持平反者自己并无得利,而动机不强,于是被冤的就这样被永远冤了,而刑讯逼供也会一直持续下去,侦查人员为破案以及邀功求赏,捶楚之下何求不得,冤案就在眼皮底下发生。

  这些,都说明,法律出问题了:其一、司法不独立,公安一支独大,是做饭的,检察官是端饭的,法院是吃饭的,失去了中立。其二、律师的权利甚小,没有在场权,而无法制止刑讯逼供。其三、还没有建立有效的冤案纠错机制,使得大量的冤案,一冤到底,而制造冤案者被处罚概率很低,有恃无恐。像四川巴中的熊医生医疗事故犯罪冤案就是一个典型,被冤的是草民,闹不起,而制造冤案的法官还身居高位。这是一个谁都知道的冤案,一是经医疗事故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二是检察院也否认了医疗事故而不以医疗事故犯罪起诉,三是超过追诉时效期限,四是未经法庭审理定案医疗事故犯罪的证据未经举证质证(是由审判委员会采用简易程序审理决定的)但就是没有人去纠错,终审法院至今还拒绝对申诉审查,因为纠错的人对自己没有任何好处,反而得罪一帮人。由此可见,法律漏洞之大,司法之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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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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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6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子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18-2-6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生冤错案件后,人民法院连脸都不要了,还哪来面子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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