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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了又怎么样错了又不怕错了也有政府的庇护是你说的吗[捂脸][捂脸][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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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面前,没有人可以因为“错了”而随意获得不当庇护。无论是谁,做错事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社会公平公正的基本准则。政府的职责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利益,而不是为你们的错误行为“兜底”,更不会庇护违法违规的行为。
联合国:李和平:
我不知道什么错了,我也没说了句话,上午我有事,只是你妈妈说得不愉快。
联合国:李和平:
前次给你解释,也没说齐他的
联合国:李和平:
我与你与你妈妈都是多年的熟人,我没那个必要说那些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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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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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这个事你也知道是不能出错的却出错了对吗
联合国:李和平:
今天之前我不知道。今天你妈妈来说我才晓得的,错了应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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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民调解终止书应该撤销
联合国:李和平:
这事由调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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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个调解终止书花费了不少金钱谁来负责谁来为老百姓买单
联合国:李和平:
这事我不能答复你,由调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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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绝不能就这么轻飘飘算了!我们是普通老百姓,平白蒙了这冤屈,活得太苦了!我父母年纪大了,被折腾得直不起腰,他们受的罪,但凡有良知的人看了都心疼!这背后的猫腻,明摆着是故意为之,怎能不让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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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和平调解员同志,您的做法不仅在身份上自相矛盾,连最基本的调解程序都形同虚设,实在让人难以容忍。
身兼调解员与被告辩护人的双重身份,本就已经彻底打破了调解的中立根基,而连双方当面沟通这一调解的核心环节都省略,这样的“调解”从一开始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调解的本质是搭建面对面沟通的平台,让双方在平等对话中表达诉求、互相理解,可连面都不见,谈何倾听、谈何协商、谈何平衡?这更像是一场预先设定方向的“走过场”,当事人的权益在这样的流程里根本无从保障。
您一边以调解员的身份“主持”程序,一边以辩护人的身份为一方谋划,如今连最基本的当面调解都做不到,这样的过程和结果,别说让当事人信服,恐怕连最基本的程序正义都荡然无存。这不仅是对调解制度的无视,更是对当事人信任的辜负——这样的“调解”,究竟是在解决问题,还是在制造新的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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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镇的乡亲们把你骂得狗血淋头,你难道就一点脸面都不顾了吗?
身为调解员,本应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是乡亲们能信得过的人。可如今落得被骂到抬不起头的地步,这背后的缘由,难道不该好好掂量掂量?乡亲们的唾沫星子,骂的不只是你的做法,更是对这份职业操守的失望。你从前为我爸调解的那7万款项分文没付,如今想来,难道真的没有任何值得反思之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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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多年的熟人,无冤无仇的为什么不守住做事的底线啊!
熟人二字,重的是信任,是“不会坑自家人”的默契。可你如今的做法,哪点顾念了这份熟?哪点对得起“没必要说那些话”的坦荡?真把我们当熟人,就该清清楚楚做事、明明白白待人,而不是仗着这份熟,做些让人心寒的事——这恰恰是最伤熟人感情的啊!
若真是在乎这份情分,就该用行动证明“没必要说”,而不是嘴上说着熟人,做事却丢了分寸。
联合国:李和平:
正因为是熟人,那几年我才多次做工作,让对方多给点钱,当时双方的意见不一致,现在我也没有否认以前的调解意见。
联合国:李和平:
尽管你们对我有意见,那是错误的理解,如果你们继续信任我,也可以多交流。我同以前一样指导你们,走法律能行得通的办法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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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正因为是熟人,那几年才多次做工作让对方多给钱”,可结果呢?调解的7万款项至今分文未付!熟人信任是让你把事落地、给大家一个交代,不是拿“做过工作”当遮羞布。你口口声声没否认调解意见,可兑现不了的调解,对我们来说就是空头支票!
你身为调解员,该守住公正底线、跟进调解结果,不是把“熟人情分”消耗在半途而废的流程里。咱多年交情,我盼着你真能凭专业和良心解决问题,可现在这局面,是你用“做过工作”的表面功夫,寒了熟人的心,也让大家对调解、对司法信任的基石,被你这样不落地的操作一点点啃噬——这才是最让人痛心的!你要是真顾念熟人,就别再拿“做过工作”敷衍,把该兑现的款项落实,用行动重新接住这份信任,而不是让大家因为你的失职,对司法失望!
联合国:李和平:
致于你说的其他问题,那是不明白问题的具体情况,人家想怎样理解,那是人家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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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好意思说让我们继续信任你?你之前的所作所为,已经把我们对你的信任消耗得一干二净了!
你口口声声说我们对你有意见是错误理解,可事实就摆在眼前,那7万款项至今未落实,这就是你调解的结果?你身兼调解员和被告辩护人的双重身份,本身就严重违反了公正履职的规定,这让我们怎么信任你所谓的“指导”?
现在又扯到兴仁镇政府,主体都变了,你以为把水搅浑就能掩盖自己的失职吗?老百姓信任法律,是因为相信法律能带来公平正义,可你这种不负责、不公正的行为,一次次地践踏大家对法律的信任。你作为调解员,本该是法律公正的传递者,可你却亲手把老百姓对法律的信心给击碎了。
你还想让我们再跟着你走所谓法律行得通的办法?在你之前做出那些混乱且不负责任的事之后,谁还敢把自己的权益交到你手上?别再拿这些话来敷衍我们了,先把之前调解的问题解决好,给我们一个交代,再谈什么信任、谈什么法律途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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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来就是一个行政诉讼冯川冯碧中主体都不适格
联合国:李和平:
好嘛,请你们多多深思。天要下雨,也会停雨,但天始终不会垮下来。你们的事始终要用正确的法式,否则使得其反。其他我不再说了,如果愿意与我好好谈,是有方式解决一定的适当的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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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权在人家手里握着,钱也在人家口袋里揣着,没点关系门路,可不就只能是这样的处境吗?
明明有工伤认定书,道理和依据都清清楚楚,可落到实处就是这么难。人家手里攥着权,就能拖着不办;钱在人家掌控着,给不给、给多少、什么时候给,全看人家的意思。咱没那层关系,再有理也像是拳头打在棉花上,有劲使不出,只能眼睁睁看着权益受委屈。这哪是按规矩办事,分明是关系说了算,谁能不憋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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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要按“正确法式”,可之前的混乱局面,不正是因为操作失当、身份冲突才闹到现在?
我们要的是实打实解决问题——工伤认定在这,赔偿需求明明白白。您说“天不会垮”,可老百姓盼的是“雨停”时真能拿到赔偿,不是空等天晴。
若您真想解决,就别绕弯子。咱们把之前的烂账捋清:7万调解款咋兑现?行政诉讼主体咋理顺?拿出能落地的方案,比如明确分期还款、重新界定责任,别用“天不会垮”这类话虚耗信任。
现在不是谈不谈的问题,是您得先证明自己能把“正确法式”走通,让我们看到解决问题的诚意,而不是又一轮空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