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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知耻后勇

[法律咨询] 辽阳市中法原院长宋景春制造冤假错案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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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8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打虎”、“拍蝇”、“猎狐”、“没有不受查处的铁帽子王”……进入两会,与反腐有关的一系列热词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透露出新的一年人民群众对反腐还有更多新期待。

发表于 2015-11-10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用坊间的话来讲,官场再腐败,但是只要司法不腐败,就有彻底根治腐败的希望,因为司法机关是惩治腐败的重要力量,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反腐败大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一旦腐败在司法领域内滋生蔓延,它所带来的最大危害或将造成整个权力体系和法律秩序的紊乱、失控,或执法权力自我控制和自我约束机制的丧失,或公民维权体系的崩溃,则势必会削弱法律的权威与尊严。

发表于 2015-11-4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孔子曾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十八大以来中央强力反腐败,愈来愈多的司法腐败官员的落马,也让公众看到了反腐败的决心。但从查处的案件中也暴露出司法队伍的“害群之马”的腐败生态链,折射出案件背后的司法腐败问题的严重,这些落马的执法者被查前何以如此嚣张,究其原因是监督失控乏力,使一些执法者的私欲极度膨胀、胆大妄为、徇私枉法的严重腐败现象频发。

发表于 2015-10-29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随着反腐和监督的加速度,中央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就意味着腐败没有“特区”,反腐没有“禁区”,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搞腐败,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发表于 2015-10-29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随着反腐和监督的加速度,中央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就意味着腐败没有“特区”,反腐没有“禁区”,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搞腐败,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发表于 2015-10-25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今,历数那些来去匆匆的司法官员的频频落马,他们的堕落史都与滥用手中的权力有关。权力集中的必然后果就是权力滥用变得轻而易举,也就变得有恃无恐。更令人对当地监管机构乏力和司法官场的生态环境充满了疑问和忧虑,是谁提拔重用了这些司法腐败分子?是不是也应该追究那些曾相助过司法贪官的“贵人”的责任令人值得期待。

发表于 2015-10-21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惩治司法腐败事关民心向背,绝不允许司法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更反映出了中纪委反对司法腐败持续发力、高压不断的态势,让司法腐败分子不寒而栗。

发表于 2015-10-16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纵观2014年1月至8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案件看,这些上演悲剧的落马司法队伍执法者“过山车”似的官场命运不禁让人惊叹惊疑,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这些“走马赴任”、且曾“横刀跃马”的司法队伍执法者“戎马生涯”皆因“马不停蹄”的“蜕变”而“马失前蹄”,最后落得个“人仰马翻”的可悲下场,结局并非是“塞翁之马”而是成为了千夫所指的“害群之马”。

发表于 2015-10-9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坚信,反腐必胜!正义必胜!人民必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0-4 14:53
中國的法律永遠都是“紙老虎“,地方各級政底及司法機關有幾個在識真執法,執法不依靠群衆不走群衆路餞,是造成冤假錯案的根本原因。

发表于 2015-10-4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不能被歪曲,黑白不能被颠倒,正义不能被扼杀,法律不能被践踏。反腐败地方党的组织决不能成为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

发表于 2015-9-26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一个社会对法律被践踏总是漠然相待,那么罪恶之手总有机会降临到每个人头上!

发表于 2015-9-21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2月,宋景春亦被开除党籍。官方通报称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司法审判、人事调动及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在组织调查期间,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转移赃款赃物,对抗组织调查。”

据澎湃新闻了解,宋景春曾在阜新、辽阳、鞍山三地中院均任“一把手”。
随着中央反腐工作的强力推进,辽宁法院系统还出现了“坍塌式”腐败案。
发表于 2015-9-13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辽阳市中法原院长宋景春制造冤假错案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

 楼主| 发表于 2015-9-13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黑法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渎职侵权,违法乱纪.如不查处纠正,如何取信于民?

发表于 2015-8-25 21: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悲哀。不当官就是鱼肉。

 楼主| 发表于 2015-8-25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知法犯法,枉法裁判!为自己谋取不正当的私利,玷污了法律的神圣和尊严。

发表于 2015-8-25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让百姓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然而,平冤昭雪之路,路在何方?依法治国,法在何方?

发表于 2015-8-9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法治国家,司法被认为是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这道防线能否发挥作用,作用发挥情况如何,也考验着司法从业人员的价值坚守,换言之,作为法官自身必须有着正义担当。西方有位哲学家就说,“如果社会上追求完人的话,那么法官就应该是完人。”实质上,法官的德行在一定程度上并不比其学识对司法正义的影响小。而个案正义的体现,往往也需要法官法律素养、良知支撑下的裁决。如果法官自身不信法,而是悖逆法规,那很难指望他能成为司法正义的一道屏障。

发表于 2015-8-6 17: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方略,显然一些司法官的腐败也是最无法容忍的腐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纯洁的司法干部队伍,这就需要对司法系统内部的蠹虫及时揪出来,不能让司法“卫士”成为司法正义的侵蚀者。尤其是法院,作为人们眼中“一锤定音的地方”,更应将廉政守法视作生命线,不允许有任何人凌驾在法治正义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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