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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南充律师

从法理的角度客观看待某某某被处罚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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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9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热血男人 发表于 2012-3-9 01: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x巴我一直认为是嘴巴!

我一直也觉得X巴是嘴巴。但原文是“依旧勃起的X巴”。不知道嘴巴可不可以“勃起”?
发表于 2012-3-9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你真是律师啊?

发表于 2012-3-9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此贴 客观 理性 且专业。学习了
发表于 2012-3-9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看帖跟帖会不会遭啊???:loveliness:

发表于 2012-3-9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111112113 发表于 2012-3-9 08: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但是,掌握真相的相关部门说,这是机密,你说怎么办?

这位网友还是活在自己的想象里。

1.你凭什么认为相关部门掌握了真相?
2.又是凭什么认定相关部门掌握了真相却故意不公布?
3.又是凭什么认为相关部门有义务必须公布所谓的真相?

这样说吧,如果相关部门按照你所想的出个文,说:“据调查,XXX事件属于造谣,某某属于传谣。”对此你就满意了么?
事情就是那样,有什么依据就说什么话,没有依据却在说了不该说的话,还要管理部门来出证据证明自己说的是对的和处罚是错误的,荒谬。




发表于 2012-3-9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普法好贴,顶一下
发表于 2012-3-9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挣点分

发表于 2012-3-9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事者清,旁观者迷。如楼主所言,CD作为法律工作者为何不捍卫自己的权利?

发表于 2012-3-9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纪委是搞球的,这事为什么中院纪委不调查??不在论坛上辟谣??要你来啰嗦。

发表于 2012-3-9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贴呢?

 楼主| 发表于 2012-3-9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tnt1219 发表于 2012-3-9 09: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当事者清,旁观者迷。如楼主所言,CD作为法律工作者为何不捍卫自己的权利?

我们都是旁观者,具体情况都不太清楚。但有一点应明白:如果C和D没有报案,公安机关的处罚就存在问题,那么B在申请复议的时候就应该把这一点提出,指出要看C和D报案的材料。如果C和D报了案的,C和D就是在捍卫自己的权利。

发表于 2012-3-9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贴,分析得很深入,旁征博引。

 楼主| 发表于 2012-3-9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yuncx 发表于 2012-3-9 01: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克林顿小温一案未定论之前,全世界都跟进看热闹也发了很多的扁言,为啥没谁因质疑而获罪,反而正是这 ...

证据啊。关键还是有没有“偷情”的证据。如果没有掌握到克林顿的证据,克林顿也有保留控诉的权利啊。正如我第六小点“具有相似性的一个美国案例”中提到的:考克斯也是没有掌握对方“敲诈、腐败”证据的,因此被判处250万美元罚款,并不因为此人是新闻工作者就可以免于起指控。

 楼主| 发表于 2012-3-9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健康一生 发表于 2012-3-9 09: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纪委是搞球的,这事为什么中院纪委不调查??不在论坛上辟谣??要你来啰嗦。

啰嗦了吗?谢谢。你可以不看三。中院纪委没有在论坛上辟谣的义务,你也有不看贴的权利。

发表于 2012-3-9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普法贴,顶起。

发表于 2012-3-9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初看到王某某的帖子,虽然声明系转帖和质疑,但直觉告诉我,这帖子确有扩散他人隐私之嫌,至于其动机,可能并非对C\D有个人成见,但他人隐私因此被扩散,这是事实。

     目前中国的法律规范,理论上是比较完善的,关键在于执行,就以这次说王某被拘留事件为例,其被处以拘留,就事论事按法处理,可谓严格执行“法律”;但拘留期间,拘留单位以“上面交代不让会见”(大意)为由不让王某亲属会见,把《拘留条例》规定的会见权置于一边,“法律”这时又退让到一边去了。

     需要的时候,依法办事,不需要的时候,法律靠边。活脱脱的“选择性执法”。

     法律不是夜壶,革除选择性执法,是目前中国司法改革急需处理的问题,也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面临的问题之一。

发表于 2012-3-9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件最好笑的就是要联系到此前论坛上以他本人为主导,声讨“宝马男”报社报道失实一事。当时报社无证据证明派出所的同志说了什么话,于是他来质疑,来批评,然后不少网友也跟进。但是现在的他就是和此前自己所批的报社站到了同一个角色上,他没有证据,却在说XX和XX偷情。对此,不少网友还很支持?舆论监督是有选择性的么?是双重标准的么?舆论自身是不需要自律或者他律的么?
把这个事件和前次事件联系起来看,可见很多人一边倒发表意见的同时,本身就失去了公正的立场。

发表于 2012-3-9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坛里高人云集,从情理法等角度全面进行了分析。很好。

发表于 2012-3-9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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