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本想为了方便我女儿到城里补习,把以前办的公交卡拿到乘风驾校报名大厅去充费。我进入大厅有三个女的坐在那里,公交业务办理窗口,那个女的接待了我,我将卡交给她,她试了几下,然后对我说卡读不出来,消磁了,我说:“那怎么办?我当时交了20元压金的,那就退我压金,我重新办一张”。她就问那个左边靠柱子的那个女人,那个女的说我们当初办卡的时候有规定,如果卡坏了,丢失了,消磁了一律不退压金(20元),而且绵阳成都的公交卡消磁了也要重新交钱办理,我自己的卡就是这样,我回答她:“我在绵阳办的卡消磁后,去重新换卡,别人都没收钱,为啥在你们这里卡是好的,只是消磁你就不退我压金,要我重新办理一张还要交20元钱,我不要压金,你给我再办一张不就可以了。”公交业务窗口那个女的说你的银行卡如果消磁了,到到银行去还不是没法给你换,你也要交钱换一张10元钱,银行有收年费,我们没有。我听完之后,心里很是生气,于是就打电话给工商消费者热线7121315,一位男同志接的电话,他问我了具体情况之后,打电话给报名处,是那个左边靠柱子的那个女人接的,工商局的同志问了她一些情况之后,她还据理力争,说什么成都一个月之内,公交卡内的钱没用完,也要被清零之类的话,反正是不想我给我退压金,也不想重新换一张新卡给我,工商局同志问她当初办卡有没有协议,说明消磁不能退压金或免费换卡,她说有贴出来,突然觉得话有错,她又马上改口说,负责人不在,在负责人那里才有,真的是善变的女人,工商局同志要求她给我免费换卡,或者加磁,她应是说她们没办法,他们也是用20元购买的,所以不能回收废卡,也不能换。当她和工商局的同志就完之后,继续把我冷摆在那里,我心里更气了,就再也忍不住,于是大声的说,你把所说的协议拿出来,我要看一下到底是怎么规定,那个女人说,负责人不在,只有负责人那里才有,她拒绝提供协议给我看,并且很凶地说你有好不得了嘛,我说不是什么不得了,也不在乎那20元,关键是侵害了我消费权,不公平。之后,我又打电话工商局消费者热线,那位男同志说你的事我们会处理,你先办事,之后会联系。这样我就离开了。我相信工商局会为我们消费者作主的吧,现在还会有这样的霸王协议存在,请相关部门,尽快给予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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