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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新闻] 南江县纪委,不服你们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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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6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江县纪委:
    县纪委、监察局在关于24起“四风”典型案件的情况通报第十七、十八项中,通报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天科、原矿管股长刘良军,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所送好处费、感谢费,在“两矿四厂”拆迁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对在“两矿四厂”拆迁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两矿四厂”指的是哪两矿?哪四个厂?造成了什么重大经济损失 ?这样含糊其辞的通报大家都不明白,想要一个清楚的说法!该事情国土局是有一定责任,但造成四个厂拆迁重大经济损失的根源在于南江县工商局。其事实和理由如下:
2010年12月9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选字第511922201000043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确认了巴中海螺公司在南江县黄龙村的建设位置。2011年3月初我们就对刚开始在南江镇黄龙村筹建的石笋坝碎石加工厂及长河坝碎石厂进行了调查处理,并以南国土资【2011】51号文件上报给县人民政府。2011年6月3日南江县府办印发了【2011】21号文件,关于《海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至于在2011年3月后到2012年2月前建成的南江县南江镇石笋坝碎石加工厂、南江县黄龙村砂石厂、南江县金瑜砂石厂、南江县博远建材有限公司(长河坝碎石厂),是凭什么拿到工商营业执照的?工商局凭什么给他们办理的营业执照?正是他们有工商局发的营业执照,才让国土部门在拆迁中为难,增大了拆迁成本,造成了财政资金损失。这种情况为什么纪委只单单查处国土局的人?对工商局的人不闻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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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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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7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shutup::shutup: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8 20:34
上面的领导有问题

发表于 2015-1-8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v你呢

发表于 2015-1-16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很优美很动人的字词,悦赏

发表于 2015-1-16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很优美很动人的字词,悦赏,

上面的领导有问题

发表于 2015-1-16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有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6 23:37
楼主,请问你发这些帖子有意思吗?你想诬陷哪个就诬陷哪个,你想叫纪委查哪个就查哪个,论坛上你可以乱发帖,你以为纪委就会跟着你的帖子转吗。要有事实,要有依据。如果是实名发帖,为自己的言论付法律责任的时候你还敢这样诬陷别人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7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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