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火车站广场管理办公室 关于“营山火车站交警脱制服打人” 帖子的回复 网民朋友: 营山县火车站广场管理办公室是根据营府办函[2014]13号文件成立的,依法对火车站及周边区域履行反恐防暴、社会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道路运营秩序管理、市容环境管理等工作,成立以来,全体工作人员奋力工作,火车站站前广场及周边区域的面貌得到明显改观。 2015年1月14日7时40分许,一名二十五岁左右的青年男子持手提音响和话筒到站前广场唱歌并高呼救命,在场群众随即向执勤民警报警,8时03分许,当值民警随即将该男子劝导至警务室了解情况,到达警务室后,该青年男子表现相当激动和狂躁,对执勤民警进行殴打和言语谩骂,并用烟灰缸将当值民警的右手砸伤,警务室的警用电脑打烂,窗帘撕烂,并用打火机将撕烂的窗帘点燃,鉴于该男子的过激行为,为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在场民警依法对该男子进行控制,并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对此事作进一步的处理。 经公安机关查明,该青年男子叫陈某某,现年25岁,营山县朗池镇新生村4组人,2014年11月,经南充市身心医院诊断为“双相情感障碍,目前为轻躁狂发作。”目前陈某某已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由其监护人和执勤民警送往南充市身心医院医治。 网民朋友们,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此次事件,程序合法,措施得当。俗话说“众口烁金,积销毁骨”,请大家在了解事件真相后,为我们因公负伤的执勤民警点赞,为正能量喝彩。 谢谢网民朋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祝大家新年愉快! 营山县火车站广场管理办公室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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