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巴中最牛村支书!!! 四川省通江县诺水河镇聂家坝村原村主任现村支部书记朱以欣,利用职务之便贪赃枉法,无法无天,欺男霸女,无恶不作,令人发指! 1.朱以欣在2002年2月以保养孩子为名,将本村一社村民赵兴兰1岁半的男孩,拐卖到河北省邯郸市关陶县,后因公安部门查出,他便将以权压人,以借口说将男孩卖了后,给赵兴兰抵交税费。 2.朱以欣在2014年又怕卖小孩的事实案发,便支使赵兴兰第三门的婆家人,欲将赵兴兰置于死地,造成赵兴兰自己用血汗钱建修的房屋不能住,现被张友灯占为己有,赵兴兰有两个未成年孩子,被张家赶出家门,不知去向,家里就剩赵兴兰孤儿寡母的无人问候。借住别人楼顶一间小屋,让人心酸。 3朱以欣以村官职权,侵吞.克扣聂家坝村的公益林,2011年2012年之间,共计12万元左右,直到现在未得到政府的处理,我们又查出朱以欣在2013年又克扣了6万元左右。 4、朱以欣在2013年平空公路建设中,以撤迁的名义,私自占有赔偿款,假设户头多名,骗取国家和本村村民的现金约40万左右。 5.2012年诺水河镇党委书记苟雄拨给聂家坝村水渠建设款10万元后,朱以欣还向中堰有田地的村民收取每一亩50元。恢复几条堰渠,而朱以欣身为聂家坝村主要领导,他只修了五社中堰的堰头和二社的一个堰头,总共支出不超过2万元,所剩现金,全被村官朱以欣据为己有。 以上所有事实,政府知道不管,望有关部门和爱心人士,前来走访和转载,深入调查,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