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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1349|评论: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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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3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三十六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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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13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学好!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3-13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哦,要承担连带责任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3-13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笑料 发表于 2015-3-13 21:48
哦,要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六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15-3-14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应学学这些法律知识。

发表于 2015-3-23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意思哟?

发表于 2015-3-24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学法。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3-24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handshake

 楼主| 发表于 2015-3-24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顶帖!

发表于 2015-3-24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试试 !!!!!!!!!!

发表于 2015-3-28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晓健卜哭 发表于 2015-3-24 19:43
试试 !!!!!!!!!!

我也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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