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屏山县新安镇杭小红书记李镇长有关违纪违法之事:
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以来,对照杭小红书记和李镇长的作为我们看到一些不足之处。严重对抗十八大中央会议“依法治国”的精神。以下来看:
破坏选举,剥夺选民选举权利:杭小红书记在2014年新安镇村民委员会选举中有“剥夺选民权利”的嫌疑。杭小红是新安镇选举主要负责人。从村民的反应来看。大多数的村委候选人都不是村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的程序和办法来提名的。都是以上级官员的意见来行事的。
举例一、新安镇新光村选举前一天,杭小红独自违法把原村主任肖xx的组织关系转走了。致命本人失去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经肖本人不懈抗争,害怕揭开更大问题,杭书记才知道认错,。又把肖本人恢复成支部书记。
举例二、新安镇和平村选举,官员提名的候选人多次选举没有当选,群众海选的梁远兵三次当选主任,在乡镇选委会发了证书后,杭书记公然以当选人超生为由“不安排工作“”不发工资“要挟梁远兵离职。此案到现无结果。请问:杭小红以《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来处理梁远兵。2010年《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规定所有规范性文件都应当规定有效期“暂行”、“试行”文件有效期不得超2年,临时性机构、派出机构等不得发“红头文件”。显然,杭书记用以处理梁远兵“超生”的文件已经失效,所以杭书记的处理依据就违法了。再者,新安镇其它村组照样有很多干部是超生人员,因杭小红有好感,也就不追究了。(其它村干部超生问题可来核实)
违反组织纪律使用干部:杭小红书记所在的乡镇是向家坝移民镇,新成立两个社区,两个社区的主要领导都外来人员。我们本地没有优秀人员可挑选了吗?滨湖社区三个新上任的干部都是移民前开馆子的,其中有两个就是有超生的人员。其中支部书记刘平就是盗用国家救灾物资人员、违法建房、占道建房人员,还是云南迁移来的。临江社区主任是龙华迁来人员。在新安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以有多人举报,现在无结果)。
违反国家公车规定:杭小红书记在公车使用上,不能说没有问题,前些年,一个人使用公车,从新安到住地宜宾,鬼才知道报销了多少油费和修理费。移民时期,正当干部下乡无车可用时,杭小红不知把公车开到哪里去了。很多公务员有意见不敢提。
违反财经纪律:我们屏山县是国家级贫困县,我们新安镇没有企业,但是公款消费不低于其它乡镇,每年几十万元,的消费。更为恶劣的是,当官员们到饭馆吃饭后,公然叫饭馆老板到移民办去报销。欺骗三峡公司和县政府。(可来调查)还口口声声给老板说,“不要对人讲”。
公款旅游:公款旅游的事要问他们公费去参观和考察了些什么?回来给百姓有什么利益。只有一件件的清查才能真相明白。
真正是国家清理的走读干部:国家在去年,在全国都清理了几千个走读干部,都在落实“八项规定”“反四风”。可是,我们新安镇杭书记和李镇长是顶风违纪,不管中央规定。照样是每星期五提早回到七八十公里的屏山县城,杭书记还开公车一百多公里回到宜宾市居住。“干部像候鸟,频往家里跑;白天寻不见,晚上影难找;办事得赶早,晚了就白跑”。杭书记和李镇长这样的走读干部,有什么时间为新安镇群众办真事和实事。这样的走读干部白白花了国家多少钱财。群众有困难找着当官的无法解决,可是 ,杭书记花人民的钱不觉得心痛吗?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23日落幕。中央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在中国共产党93年的历史上是首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可是, 杭书记在强拆和乱收费事件上是与中央顶着干的: 多次违法强拆:在移民拆迁中,对于房屋内财产未搬迁的安和医院黄世遇老师房屋实施强拆 ,把药品数万元强拆损坏,使得该院医生无法工作,黄医生一直在到处投诉,未解决;民主村一组徐xx的加工房机器设备被强拆打坏,一直上访无法解决;商户兩棚是叫一些社会人员来强拆的;其它杭书记认为强拆的都是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的程序事先责令改正而通知过后的程序执行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应当有行政强制执法身份证件。可是,杭书记在这些执法过程中没有一件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行为。
强拆疑气死人:2015年3月6日,在明知金鸭村三组周永会重症在床时,组织镇干部二三十人对周永会房屋进行强拆,当晚,周永会因家中房屋被强拆而气不过死亡。这是全镇群众都是这样认为听,这是与强拆有必要因果关系的.周永会家人第二天已向新安镇派出所报了案的。
抢尸体:2013年7月,新安镇新江一组温xx死后,因家中只有一个老母亲,决定土葬,因我们屏山县没有强制火化。但是,杭书记以土地已规划为由,阻止安葬,把棺材阻止在公路上曝晒一天,第二日晨,政府组织人员人抢走尸体不知去向。后来听说火化了,中国人有“人死为大,入土为安”的原则,杭书记为何不准土葬呢?村民的土地,政府没有通过国家规划,没有征用土地,土地权属还是村民承包性质,为何不准土葬?再者,屏山国有企业干部姚xx母亲死了,杭书记又准许安葬在同样的土地上。这就是两个标准吗?
包庇违法建筑:刘平是新安镇滨湖社区书记,是由杭书记从饭馆老板提拔上来的,刘平违法修建二幢十层房屋在规划区内,共计二千多平方左右。因为是杭书记提拔的红人,这二幢房屋离公路只有三米,严重违反公路管理条列规定省道必须离公路十五米的规定。而且该道路已规划成国道了。可是杭书记眼睛就是看不到,也不处理。(有人已举报并配发了图片)
新安宏鑫砖厂是以租代征违法占地的:砖厂现在占地已得到24亩了,请问杭书记,这是哪一级批准的,有什么手续?因为建厂时,杭书记被砖厂的糖衣炮弹攻打了,还有不知的利益关联,所以,杭书记不闻不问。(已有人举报了)
违法乱收费:新安国土所在农户申请建房时,违法收取农户“建房保证金”使用的是“新安镇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的公章。全镇约收取百万左右。根据《价格法》《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农民负担管理条例》的规定,杭书记和李镇长应对此案件负全权责任。杭书记和李镇长顶风作案盘剥农民的做法,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格格不入的违法行为。(此案已举报到县级有关部门处理)。 热衷搞形像工程,欺骗上级和百姓:新安镇的绿化工程,为了迎接上级检查,只在政府门口搞了一点面子工程。大多绿化工程都没有搞好。到处标语满天飞,就是没有一个是实际的。例如;移民初,写的标语是为镇压群众而喊的口号;“学习绥江”是又一个口号,你有什么本事“学习绥江”吗?干部就不学要叫群众学习吗?再一个“马上来钱”的标语,就我们新安不搞企业来什么钱吗?原来政府三个司机都是从外地请来两个,本地只有一个,这是为新安群众来钱吗?
违法侵犯公民权利:新安镇大坪村三组马云虎依法上访,可是杭小红书记追到北京见着马云虎就把身份证没收了。后来又从新办理;马云生也是因为上访被杭小红书记没收身份证二年多。书记有权利没收身份证号?我们所知道的是公安机关才有权没有身份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可是我们的杭书记就能超赿任何法律规定的权利。
干预司法: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派出所登记新生儿户口本来只能按照公安机关规定办事,可是,新安镇凡是超生儿上户口,杭书记规定要求派出所见罚款才上户口,就这样多年来,新安镇有数百人口是黑户口,这些人成不了公民,享受不了公民权利。上访人员上访是国家给公民的权利,可是,新安镇公民上访他要求公安派出所拘留上访人员。 私设小金库:上级政府拔款下来搞水利和其它工程,杭小红书记总是要扣留一部份作为“税款”。例如,4014年民主村维修公路十万八千元。杭书记就是扣留八千作为“上税款”。这一事是举报人亲自打电话核实了的。上级下发的款项有多少被政府杭书记扣作“税款”请求上级真正的清查。
谎报匪情:2012年7月分新安刚移民时,因移民找三峡公司人员询问,并没有肢体冲突。杭书记马上电话叫来大批公安特警上百人来新安。当场由特警首先打了几个群众。群众沸腾起来了,这一事差点造成大事。辛好新安群众是讲理的,以政府出钱医治受伤群众收场。杭书记总把群众当敌人看待,不好好解释政策,以至移民群众的矛盾不好化解。
违反“八项规定”“四风”,新安镇杭书记和李镇长上台以来,总体没有开门上班,全部时间都是关门,群众要办事,打电话找书记镇长在办公室他们总是说不在办公室,很多群众是找不着书记和镇长的。国家规定是关门上班吗?
违反“八项规定”“四风”杭小红在主持新安镇工作多年来,没有给新安镇做什么大的成绩。镇上各单位纪律松散,每星期五下午走得早,星期一来得迟。上班时不在岗的很多,群众办事推诿、拖延的太多。
例如,2014年国庆节过后第一天上班,举报人在政府门口亲眼逮住李玉珍镇长十点钟才来。当质问李镇长为何十点才上班时,李镇长说因为路上有雾影响了。当天就有很多群众在政府门口等着办事。可以说,很多时候星期一上班都是一样。
由于杭书记和李镇长的带头,全镇的干部在纪律很松驰,上班时迟到早退,上班不在岗,上网做无关工作的事情太多,群众的问题长期不解决的很多。
新安镇烤烟工程是政府工程,由于政府发包的工程被承包人拖欠了款项,新安镇民主村二十一个工人,几万钱没有得到,政府出据“工资款已结清”的证明,发包人把工程款支付给承包方,政府违规出据了证明,这是政府的过错。但是,工人们找新安镇政府(包括杭小红书记)几十次,杭小红们就是不解决,一直拖到现在已经七年了。
其它很多人在用人单位做工受伤或者拖欠工资的太多,找着杭书记或者政府,官员们只有帮用人单位说话的,很少有帮群众和工人说话的,。新安镇新光村六组肖道直在修建新安镇时,在中铁八局做工时受伤,找政府几十次不解决。
新安镇新江村二组刘元辉等有一大榕树,卖给别人了的,六万元,杭小红以政府不准卖出为由,阻止外人购买,只准卖给社区书记刘平,结果,刘平书记以四万压价购买,还差二万钱,现在刘元辉等人都在找政府解决。典型官商勾结。
以上事实,如以为举报人有谎话,可以来新安找群众公开调查。
移民问题:《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建筑物按照其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补偿”,的原则。新安镇原有的加工房、饭馆、旅馆、蜂窝煤厂、砖厂、铁匠铺等营业房问题全部没有按照“恢复原功能”补偿。也就是说,移民就是消灭这些小企业,新安镇连一个汽车修理都没有。新安镇的人民群众怎样富起来?
移民所剩补偿费,有的生产组几百万,有的倒差几百万,在分配上,政府人来不出台政策,一味的叫群众讨论商量。结果是,全镇几十个生产组,只有一个组分配下来。全体没法解决,当官的工作不做,只等群众互相吵架。
移民除子淹没的土地外,所剩土地,政府从来不出台政策怎样分配,只等生产队自己商量解决,结果是大多没有分配下来,闹出很多矛盾,官员们在旁边看热闹。相对照的是,如果杭书记要移民的物资他就会出台政策。
新安镇移民巨福(几千人)到新安公路,淹没二年多不通车,群众出行不方便,只有坐船,本该公路先修通才淹没的,为何淹没了还没有公路通车?政府出钱包租船,花费大量钱财,群众利益受损。船 老板赚钱。杭书记为何还要领取奖金?这是杭书记的政绩吗?
大量圈占移民土地:向家坝淹没以上的土地,杭小红以镇政府名义发文件,把剩余土地收归国有,不准移民使用处分自己土地,请问:国家有政策规定没有补偿、没有规划就是杭小红政府的吗?一个明显原因就是杭书记为了自己而圈占土地、自己出让从中捞取好处。
工程腐败:杭书记从屏山带来的人承包的巨福移民码头,二十万建设的,使用不到一个月成为豆腐渣工程,另外还有杭书记带来的人在新安镇承包有一些工程也有问题。
违规通电至使罗权死亡:新安镇2012年6在淹没时,发文断电。但是有杭书记的好友用电经杭书记指示供电所通电,致使罗权用电被电死亡。罗权家属起诉政府和供电所等,才得到补偿,杭书记违法指示通电造成电死亡的家属一直不服,政府和杭书记有不可推托的责任。
清库造成车祸赵立平死亡。新安镇2012年清库由于政府杭书记管理问题,拆迁物品占道。至使行人赵立平(老师)在占道物品旁过路时被挖机压死。政府对拆迁物品的堆放有不可推脱的责任。据说,此挖土机老板就是杭书记从屏山带来承包的工程。结果是政府或者老板赔偿了赵立平家属了事。
以上种种行为来看,杭小红书记和李玉珍镇长的所作所为,有多少是为移民群众着想的。
举报人:李世柱 电话13219395515
2015-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