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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给成都被打女司机一家指点一下,希望听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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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8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实在看不过去了!作为半个营山老乡,很想帮助卢女士一家度过难关。

    先说几个立场:

    一、卢女士不要怕,你的错就是在岔道口违章变道,你是无意的,这种事经常都在发生,不足为奇!有什么好怕的!有人说你构成危险驾驶罪了,完全是胡说八道,又没造成事故,完全不可能犯罪,不用怕!连治安拘留都不可能,真的不要怕!(无非就是扣分和罚款)

    二、我先批评一下卢女士,人家追出辅道,来别你的车,明显是报复和发泄,你千不该万不该,又追上去别他的车,你一个女士,也太强悍了!如果你当时意识到对方严重不满,不要以牙还牙,就根本没这场事!

    三、卢女士一家还有一个错误,就是现在大家不同情你们的重要原因————那就是事后随意接受采访,而且居然说话不诚实,说了不少假话,这个真是不应该!而且,你们没有第一时间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这个让许多网友反感呀。不过,现在只要应对方法得当,还不算晚,不要怕。

    四、至于人肉你和你家信息,包括身份证、违章纪录,开房等,目的是搞臭你及其家庭,但对于这个案件的处理,根本没有直接关系,你完全不用怕!哪怕你就是一个恶人,法律也得给你主持公道,这与你的人品没有直接关系!懂么?

    五、现在你们一家应该立即聘请律师,最好是北京的律师,懂不?你们一家必须立即停止接受任何记者采访,一切听律师的!

    六、我看了男方曝的视频,事情完全是这个渣男小心眼儿,容不得你犯个错,故意报复你,追出辅道来别你的车造成的!(当然,后来你也不冷静,导致互相别车,不多说了)

    七、现在请律师的关键,是二个事,你们一定要记着:

    1、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特别是做伤情鉴定,严防对方做假!如果实事求是鉴定,你构成轻伤以上,那对方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就是坐牢!

    。如果伤情只构成轻微伤,那对方也得行政(治安拘留)。无论上述情况是哪一种,你都可以追究对方的经济责任,就是赔钱!

    2 、如果构成轻伤,对方就得坐牢。但如果对方态度好,认识到罪行并向你诚实道歉,而且给足赔偿,你可以原谅他,出谅解书!不然,他就必须得坐牢!所以,主动权完全在你手上,你自己要懂这个!!!

    3 、对方不仅打伤你,而且还打伤劝架的的哥,这构成严重情节了,他跑不了!(他虽然可以污名你,但他打伤的哥,怎么也辩解不了,这是他的软胁)

    4、对方能够轻易弄到你的开房纪录,可见是很有点背景的,至少在公安内部有熟人。但你不要怕,这恰恰暴露了对方很幼稚!这种泄露公民信息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犯罪了!律师知道如何指导你们。无非就是向市公安局,省公安厅,国家公安部举报!别的废话你们不要说了,就坚持二点:一是坚持举报这个泄露信息的事,要求追究公安内部人的责任!他们现在最怕这个了!!二是不要轻易出谅解书!一切就OK了!不管他动用多少水军,不管他如何吓你,你就坚持这二条!

    八、你们生意人其实对这种事很没经验,难道亲戚朋友也没个出主意的人呀,我实在看不过去了!赶紧请个好律师,这个是必须的!要请就请北京的律师,四川的不可靠,记着!(因为对方有背景,当地律师不会全力给你说话,弄不好两头拿钱`)

    九、有人说,因为你是个恶人,没有律师愿意帮你打官司,这完全是胡说八道!就是杀人犯都有律师帮助他,何况你一个弱女子呢?不用怕!只要你值得花钱,北京愿意出面的律师多的是!

    十、这个事已经出了,你不要担心名誉受损!那个渣男非常小心眼,非常残暴,事后曝料你们,也非常无耻!他都不怕名声坏,你一个女人,怕啥呢?他比你恶劣百倍千倍!但你们一定要说真话,自己错了就是错了,不要说假话,那更会让人反感,而且不同情你!

    再说一下:无论对方坐牢不坐牢,他都得赔偿你的经常损失,包括精神损失费!

    一、如果对方不采用下作手法,曝你的料,并诚实道歉,积极赔偿够钱,你当然可以原谅他,给他出谅解书(这个很重要)。他也许就可以缓刑或者免于刑事处理!

    二、但如果你轻伤了,你坚决不出谅解书,他肯定坐牢!

    三、不管你出没出谅解书,你都有权利要求经济赔偿,包括起诉他!这各是一码事。

    四、他负他的刑事责任,你要求你的经济赔偿,不矛盾。他们吓唬你,你不要怕!

    就先说这么多,希望听进去。(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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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刀111 + 10
市住建局城建科 + 10
jeepcn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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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8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坐牢”好吓人哇 !

他出来还是一条汉子?

“住院”好享受哇!

她获得经济赔偿去全家移民森工局 ?
825麻辣牛人

发表于 2015-5-8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客观、中肯。

发表于 2015-5-8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唯恐天下不乱的搅屎棍 !

都说了 —— 退一步海阔天空 忍三分心平气和 —— 现在双方都默念三遍!

发表于 2015-5-8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4_102:}

发表于 2015-5-8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热闹不怕事大,

穷折腾不嫌麻烦。

发表于 2015-5-8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放屁!

发表于 2015-5-8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卢家父女变卖家产打官司,告状,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不过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打官司百分之百的胜算是根本不存在的,白岩松已经说的很明确;双方都有两次错误只是错的形式不同而已。{这应该是最具有权威性的评判)

发表于 2015-5-8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在加油,还须一把火。燃烧起来吧

发表于 2015-5-8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美女,楼主看上你了

发表于 2015-5-8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以我说得先搞清楚红色现代违章那么多次都没接受处罚教育到底有没有资格上路,如果没有这事得追究相关部门行政不作为和执法不严的责任。确定了这件事就好办多了

发表于 2015-5-8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厉害!
卢家确实犯了个极大的错误即—言多必有失。
卢女的错,应该是违反道法。啥子危害公共安全麻鬼的。
发表于 2015-5-8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有意思了哦
发表于 2015-5-8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经济承受能力来定,如果经济承受能力允许的话,不妨请个京城的律师。当然,如果能够咽下这口气的话,也就忍了吧。
发表于 2015-5-8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精灵麻了,不是找骂嘛!

发表于 2015-5-8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

发表于 2015-5-8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楼主的意见公正客观,值得卢女一家重视。
切记,卢女伤情轻伤应该是没问题的,张某必须取得卢女的谅解才可能减轻罪责。因此千万不能轻易承诺谅解。
请律师除了楼主讲的请北京的外,最好请女律师。
确实再也不要接受采访了,一切交律师办理。


发表于 2015-5-8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说法全是在法律框架内,不错,

发表于 2015-5-8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难怪律师的生意好这世上还清静吗?谢谢这男女有车人对行车人的生动表演!玩车任性的这官司胜了钱没了。打人恶气岀了,又进监牢去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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