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2日21时,南桥演奏萨克斯的艺人张新生,在南桥被6、7人抢劫手中昂贵的萨克斯同时被殴打。殴打持续了一分钟左右,老人当时保护住了手里的萨克斯,但是旁边放置的价值2万8千元的国外原装进口萨克斯被这伙人抢走。当时在场的本地,外地游客颇多,都亲眼目睹了全部过程,有人报警后,都江堰公园派出所出警,未能抓住犯罪嫌疑人,但据当时在场的目击者称,抢劫萨克斯、殴打老人的有南桥边上开饭店的老板和附近居住的小混混。并且也看见这群人趁乱抢走萨克斯后逃逸。
在此,我不禁想问,一位六七十岁的老人、一位老艺术家,是和你们有什么仇恨呢?而且即使有仇恨,为什么不能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解决而要施加暴力?最重要的一点,据目击者称,这抢劫的6、7人并没有和老人进行过任何形式的交流,如果硬要说有交流的话,那就是身体的交流,他们一来就立即抢夺老人手中的萨克斯,在老人没有交出后,进而殴打老人,我是否可以理解成为,这伙人就是冲着老人手中昂贵的萨克斯去的呢?在未能从老人手中抢走萨克斯,只能退而求其次的抢走放置在一边的萨克斯,或者是想两把萨克斯一起抢走,只是未能如愿?如此恶劣的行为是犯罪,是谋杀,一位六七十岁的老人,还是一位艺术家,老迈的身体如何能抵挡住一群如狼似虎恶徒的攻击?我还从目击者处了解到,当时有游客试图阻止过暴徒的施暴行为,但被暴徒威胁、推搡后未能如愿的保护老人。我想问问施暴的恶徒,你们也有年迈的父母,也有幼小儿女,你们对一位老人如此恶毒,良心何在?道德底线何在?你们视法律为何物?你们视正义为何物?在此,我想对你们说,在对别人施暴的时候,请想想自己的父母,如果你的父母知道你是如何对待老人的,他们会高兴吗?估计会被你们这些不孝子给活活气死。
然后我想问问都江堰公园派出所,或者说是都江堰公安局,据我一个普通人了解到的情况,抢劫老人的这群暴徒,有一个是附近饭店的老板,老人在被打后就已经向当地派出所说明了这一情况,但是我今天去问的时候,一位“暴徒小姐”,还在南桥开心的招揽生意,那么,派出所是感觉这是一件小案件,不需要控制嫌疑人呢?还是因为一些其他的干扰因素而没有控制嫌疑人?如果是前一种情况,那么我来帮您分析一下,根据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立即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被定义为抢劫罪。或者主观意义上没有立即强行夺取公私财物,在施加暴力后临时起意夺取受害人公私财物的,定义为转换抢劫。抢劫罪属于刑法七种重罪之一,是属于暴力犯罪的范畴,只要实施了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第一时间控制犯罪嫌疑人。无论属于转换、既遂还是未遂,首先就要控制犯罪嫌疑人。好吧,也许是我想的太严重了,公安机关不会轻易定性为抢劫罪,那么我继续分析,根据刑法规定,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定性为寻衅滋事罪。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暴徒不顾及萨克斯大爷的年纪对其实施暴力,这满足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在南桥公共场所,强拿大爷的萨卡斯,造成南桥拥堵,秩序混乱,满足了3、4两条,4种客观形势,暴徒就足足表现了3种。请问,即使执法机关有其他想法,不愿意定性为抢劫,那么寻衅滋事罪还是绝对满足的吧?只要是刑事案件,不就应该第一时间控制犯罪嫌疑人吗?难道这只是一个简单的治安案件就可以解决的吗?如果这样的话,我们是否可以在路上或者其他公共场合,看见谁手里有价值高的物品,就上去对他施暴,然后趁乱顺走他点东西呢,最后随意编造一个理由扬长而去,比如你妨碍我走路等类似的理由?反正只是个治安案件么,最多就是拘留,如果一个拘留就能获得两万余元的巨款的话,我想以后有不少收入不高的底层群众是会如此选择的。在此,我请求公安机关可以重视起来,可以排除干扰,秉公执法,还都江堰一个朗朗乾坤。
最后,我想提醒一下大家,南桥属于公共场所,本地、外地游客颇多,事发时候,有多人围观,那么就代表证人数量很大,取证会相当的方便,当时一定还有其他游客使用手机记录了施暴情形,希望您可以把视频贡献出来,方便我们大家了解真相。其次,只要是公共场所,都会安装有监控设备,即使因为角度问题,或者现
场混乱等情况无法清晰拍摄,但是也依然可以看出个大概来,希望看到帖子的吧友们可以发动关系取得这个重要的证据,也希望公安机关可以公布殴打视频,这样才可以避免我们这些人道听途说,发表激烈言论,进而引发其他的问题。我们想知道的是真相,也许真相很残酷,也许公布真相会对你们有困难,但是我们需要真相,希望你们可以排除干扰,顶住压力,我们一定回像支持萨克斯大爷一样支持你们。
结尾我还想补充一句,希望吧友可以广泛转帖,这个社会需要正义的声音,还有我会继续帮助大爷收集证据,关注案件的进展,为大家贡献第一手消息,也会尽力把大家的声音转达给想听到、需要听到人的耳朵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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