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5年5月8日中午,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昌县汉王庙支行办理取款业务,取款二万四千元。当时营业员陈怡若边和同事谈笑边办理业务,而我因为商家在我店铺门口等着要货款,也出于对银行的信任,我接过钱后,没有清点,转手就给了商家。三天后,即2015年5月11日上午,营业员陈怡若给我打电话说多支付了我两千元。我马上给我付款的商家打电话确认,但对方只承认我付了他二万四千元。从银行方面提供的监控视频,查看点钞计数器也不能明确指出,当时支付给我的现金是二万陆仟元。在整个过程中,我几次关掉正在营业中的铺面,配合银行方面追踪调查,但对方态度嚣张恶劣,营业员陈怡若几度打电话给我进行谩骂,且威胁我。甚至给我家人所在单位领导打电话,进行造谣污蔑。我要求他们给我一份清晰的监控视频,我才有证据找我付款的商家协商,而他们一直不予理会。我想请教贵单位高层领导几个问题:
第一:从银行提供的监控中,并不能清晰的指出当时确实多付了我两千,而我也没有清点,我所付款的商家也不承认多付了两千。我想请教一下,如果这两千是被营业员贪污了,而赖在我头上,那么我这两千损失由谁担负?
第二:银行作为国家服务性行业,是什么样的人有什么样的权利才能纵容连四和六都不能分清,素质如此低下的人员,混进银行系统,骗取国家工资?
第三:整个事情是由于营业员陈怡若的过错导致的,她自己不能认识到错误,还对我的名誉进行侵权,我是否有权利要求贵单位对我赔礼道歉,并通过巴中电视台,平昌电视台黄金时段刊登公告或广播的方式,为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第四:刘万炜作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昌县汉王庙支行行长,不仅不让下属检讨自己的失职行为,还纵容下属。是否不作为?
第五:在整个过程中,由于贵单位营业人员的过错,导致我数度关掉正在营业中的铺面,这个损失,我应该找谁负责?
希望贵单位高层领导们能抽出一点宝贵的时间,不吝赐教!感谢。也请有法律方面知识的网友们,给小女子指条明路,小女子不甚感激,愿好人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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