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热议“贩卖儿童,一律死刑”有感
最近在微信圈子里有这样一条非常火爆:“我在XX,我支持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1、买孩子的判死期2、偷孩子判死期……不求点赞,只求扩散!”诸位看君,你是点赞了还是扩散了。
做为一个孩子的父亲,我对于那些贩卖儿童的犯罪分子也是深恶痛绝。但是对于随意剥夺别人生命的这种“所谓的正义”还是不敢苟同。无处宣泄的愤怒不能找错了出口,法律的制订和修订永远都是建立在理性和公平的基础上。
我没学过法律,但是我还是懂得使用法律的武器来武装和保护自己;我没学过法律,但是我一样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道理。《刑法》里面也有”情节特别严重的拐卖儿童犯处死刑“的规定。而且,近年来,国家也加大了对贩卖儿童的犯罪份子的打击和处罚力度。
我在想,如果有一天,一对没有生育能力的夫妇,不想让大家知道他们不能生育,又特别想要一个孩子,而另一对夫妇刚生下一个孩子,而因为种种原因,又不能将孩子留在身边抚养,他们又同时认识一个中间人,中间人将两家的问题解决了同时收取了一定的拥金。请问,这个中间人犯法没有?他肯定犯法了。那么他该杀吗?
犯罪份子要严厉打击,保护儿童权益不容小觑,但是法律的严肃性和公平性是不容侮辱的。还是希望大家冷静分析并克制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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