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绵竹群众和各级领导:
本人不是绵竹人,在绵竹乱停车给你造成困难,我在这里给你们致以最真挚的道歉,对不起。
但是本人有个不解之处请领导们帮忙解答和指正。有图片为证(请看下图)
第一,今天上午9点过的时候我川B FL696在绵竹宏正广场临时停车不到5分钟,来了位警察大哥准备贴罚单,我赶紧解释:“人来了,马上走”但是这位大个聪耳不闻继续手上的工作,根据《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驾驶员在场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这一过程被这NB的大哥省略。为了证实我在场当时我就拍了照片。证据(虽然人不在车上)
第二,根据国家法律,辅警可以单独执法并开罚单吗?
第三,综合以上2点我当时打了所谓的举报电话0838 2503308.据说是德阳某110举报受理电话,但是工作人员很不耐烦的叫我打6912827绵竹市交警队的电话。绵竹交警队电话打通后告知开的是告知单,今天放假如果属实明天找305领导解决,但是我外地就不知道什么告知单,是直接机打的正式单据,通过对话我明白了,辅警只能开告知单,但是为什么本地车是告知单,我的却是正式单据,外地人容易欺负吗?
综合以上,我看了网上,发现很多这样的事情,这是为什么呢?通过这件小事让我明白,绵竹的人民是好样的,但是却生活在一个政府无能,管理混乱的水深火热之中。我请问贴罚单怎么就不放假?百姓要办事(我还是个外地人)领导就放假了?事事找领导还要你们干啥?万能的交警队我不需要给我取消,150给了我不会穷,为什么你们的罚单分为2种(我有的是证据)
我也不需要你们给我答复,以我这个事给你们就给你们的人民一个解释,给你们政府抹黑一个交代。通过你们不难看出你们的政府其他部门是个什么样。你们交警队就这一情况深深的反应你们的好政府是什么个情况。我敢发这段话就已经做好了150罚款的疯狂的报复。我不惧你。 可爱而又美丽的绵竹人民,你们生活在这样的政府之下就适应吗?以前有位国家领导人,一代伟人邓小平说过:“我是人民的儿子”,连这样的伟人都说自己是人民的儿子,按职位大小你们的市领到最多算你们绵竹人民的曾孙。人民养着这些压迫你们的曾孙,曾孙又养着一群有事找领导只拿钱不做事的儿子或者孙子或者它。 如果你们不能给你们的衣食父母一个交代我将让我全国各地的朋友在不同的网站地点时间附加所有的证据发表。
此致
敬礼
川B FL 696
201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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