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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最高检:检察官以案释法不得泄露国家秘密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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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9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新网7月20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今日表示,检察官以案释法不得泄露国家秘密等不得公开的信息,同时对案件涉及的当事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等信息要进行必要处理,确保以案释法活动依法进行和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了《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的规定(试行)》(下称《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下称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以下为答问全文:

  记者:请问,建立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是在什么背景下提出的?


  负责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曹建明检察长在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要建立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这里所说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是指由检察官结合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活动。

  记者:在您看来,建立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具有怎样的现实意义?


  负责人:建立并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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