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巴中城区(含兴文)居民用水的价格和计算方式都要发生变化了。21日上午,巴中城区(含兴文)居民自来水阶梯价格实施方案听证会举行,来自各行业的22名代表参与了听证。
此次拟对“一户一表”居民的用水价格调整为:一阶梯2.11元/立方米,二阶梯3.16元/立方米,三阶梯6.33元/立方米。建议未实行“一表一户”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按省上确定的与第一阶梯最低值1:1.15安排销价,价格为2.43元/立方米。据了解,目前,巴城居民生活用水终端销售价格为3.35元/立方米,其中:自来水价格2.11元/立方米、代征污水处理费0.80元/立方米、代征垃圾处理费0.40元/立方米、代征水资源费0.04元/立方米。
方案一:按该公司2012年-2014年实际发生数据测算,第一阶梯水量基数为12立方米以下/户/月(含12立方米);第二阶梯水量基数为12-20立方米/户/月(含20立方米);第三级水量基数为20立方米以上/户/月。
方案二:适度放宽各阶梯用水量,参照周边市及省上的建议值,第一阶梯水量基数为15立方米以下/户/月(含15立方米);第二阶梯水量基数为15-25立方米/户/月(含25立方米);第三级水量基数为25立方米以上/户/月。
在听证会上,多数代表表示支持方案二。消费者代表赵中贵说:“虽然两个方案中,有8成以上的居民处于第一阶梯,但第一阶梯的用水额度可以再有所增加,保障更多的人群。”
两套方案不管采取哪一套,巴中自来水的“起步价”都不变。
市发改委资源和环境价格科科长吴耘介绍,鉴于巴中城区自来水价格是2013年8月调整的,此次不再调整第一阶梯基价。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实行分级累进加价收费制度,水费计算公式为:阶梯式计量水费=第一级水价×第一级用水量+第二级水价×第二级用水量+第三级水价×第三级用水量。
以月用水量30立方米为例,按照方案一计算:水费=2.11元×12+3.16元×8+6.33元×10=113.9元;按照方案二计算:水费=2.11元×15+3.16元×10+6.33元×5=94.9元。
实施阶梯水价后,水费到底会增加多少?这取决于用水量。
按第一方案测算,巴城有81.27%的家庭用水未超过12立方米/月,水价按第一阶梯价格执行,即81.27%的家庭用水支出不增加;对居民家庭用水超过12立方米/月,小于20立方米/月的,超过12立方米/月的部分用水量按第二阶梯价格执行,家庭月增加支出在1.05元至8.40元之间;对超过20立方米/月的部分用水量按第三阶梯价格执行,月增加支出在8.40元以上。
按第二方案测算,巴中城区居民家庭有89.64%的家庭用水未超过15立方米/月,即89.64%的家庭用水支出不增加;居民家庭用水在15—25立方米/月的,超过15立方米/月的部分用水量按第二阶梯价格执行,家庭月增加支出在1.05元至10.50元之间;居民家庭用水超过25立方米/月的,超过25立方米/月的部分用水量按第三阶梯价格执行,月增加支出在10.50元以上。
总的来说,实施阶梯水价后,平均月用水量在15吨至25吨之间的家庭,每个月的水费会增加1元—10元。
市物价部门表示,目前两套方案都是听证讨论方案,会进一步听取各方意见后完善,实行阶梯水价的最终目的是增强广大居民的节水意识。
听证会结束后,市物价局会把当天听证会的全部意见以及收集的网民意见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对参加听证人员的意见一一回复,并对现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按法定程序上报获批后向社会公布。(记者 唐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