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县重拳整治泸沽湖旅游乱象 (1)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金河至泸沽湖沿线及泸沽湖景区经营秩序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乡镇、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进行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以兜售玛咖、石斛、天麻等中草药为幌子,通过“雇托儿、设陷阱、强买卖”等非法手段,实施欺诈(骗)游客的行为;雇托儿演双簧,用低价做诱饵,暗中增加商品重量,进行人身威胁,实施强迫交易、诈骗等行为;涉嫌价格垄断、价格欺诈、谋取暴利等行为;对诱导购物、强制消费、零负团费等行为。一旦查实,该教育的予以教育,该经济处罚的予以经济处罚,该取缔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该治安拘留的予以治安拘留,涉嫌犯罪该移送起诉的移送起诉,绝不姑息迁就。 (2)加大查处力度,快速有效处置游客投诉。对央视财经频道经济半小时栏目报道的关于泸沽湖的“诱惑”进行了6项处理决定。县旅游局、摩梭家园及泸沽湖旅游景区管理、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县公安局等公开电话24小时受理投诉、对游客投诉反映的问题,实行首问责任制,及时处置。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及时协调处理,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推诿、扯皮,处置不力的,将依法依纪予以问责。 (3)充分发挥各区域驻村干部、村、组干部地域熟、情况明的优势,做好宣传引导。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杜绝假冒伪劣商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发现不法商贩及时举报。 (4)建立诚信管理信息公示制度,景区经营户一旦违规经营,将被纳入黑名单,受到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惩罚、特别是对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商家,一律取消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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