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小贼王”作案期间已满14岁且家中无实际看管能力,决定对泸州“小贼王”先伟(化名)收容教养两年。据悉,先伟从8岁开始偷窃以来,已作案1000余次,被民警抓获后都因年龄太小被民警教育后释放。
连续作案 围着百子图宿舍偷
4月23日凌晨,盗贼攀爬到百子图某宿舍2号楼2单元刘某某家,盗得现金4900元逃离现场;4月26日凌晨,盗贼攀爬百子图某宿舍2号楼1单元彭某某家盗得现金1600元和一部手机,在5号楼2单元李某某家盗得现金200余元,在2号楼1单元冯某某家盗得黄色直板手机一部后逃离现场;5月4日凌晨,盗贼攀爬到百子图某宿舍2号楼2单元罗某某家盗得现金1200元后逃离现场;5月5日凌晨,盗贼攀爬到百子图某宿舍4号楼2单元罗某某家盗得白色手机一部后,又在4号楼2单元盛某某家盗得现金300余元,再次攀爬到4号楼1单元王某某家盗得长虹手机一部后逃离现场。
泸州市公安局江阳区公安分局出警民警赶到现场,经过现场勘查和指纹比对,发现在百子图宿舍作案的嫌疑人为多次进出公安机关的先伟,随即对先伟可能藏匿的地点展开拉网式排查。
5月9日上午,办案民警在途经水井沟时发现先伟,立即将其抓获归案,先伟交代了围着百子图宿舍盗窃作案10多次的违法犯罪事实。
八岁开始 以偷盗为生
1994年出生的先伟,在泸州公安早有“名气”,8岁开始偷盗,没有上完小学一年级就被学校开除。从此他就以偷盗为生,绰号为“缺缺”。先伟向民警交代,他三四年没回家,没有见过父母,也不知道父母现在干什么,这几年他主要靠偷盗来维持生活。
先伟交代:近五六年来,他经常被公安机关抓获,也记不清被抓了多少次了。他还交代了他多次被江阳区公安分局大山坪派出所、南城派出所、北城派出所和龙马潭区公安分局红星派出所、小市派出所、莲花池派出所抓获的情况,只因他年龄小,不到14岁,公安机关都把材料取了就放了。先伟还说:“我晓得公安机关处理不了我,抓着我都不关事,所以我就经常偷东西,不用害怕公安机关抓住我。”
近几年来,先伟肆无忌惮地大肆盗窃作案,盗得财物数十万元,那么多钱挥霍在哪里去了呢?先伟告诉民警,他除了吃饭、睡觉和偷窃,其余的时间基本都待在网吧里,把盗来的钱用于网络消费,比如买QQ号、玩网络游戏等。一个多月下来,有时在网吧消费就达到五六千元之多。
1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先伟作案期间已满14岁且家中无实际看管能力,决定对其收容教养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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