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61311|评论: 5

[群众呼声] 被追尾,对方全责,遇到老赖,求大蒲江好人帮助(发帖人已说明澄清)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1-4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帖人澄清:
我于2015年10月5日驾驶车牌号川x0Axxx在成南高速公路竹篙段发生三车追尾,我是第一车,事故后交警受理,苟联系了保险。次日交警做出处理意见,几方签字认可处理。
由于我对交通事故理赔流程不熟悉,没有及时向提供相关手续(驾驶证、行驶证、保单、身份证复印件),保险公司由于资料不全,理赔时间过长,产生了急躁情绪,误会对方没有赔偿意愿。
在保险公司收集资料,进行赔付前本人于11月4日在麻辣社区、百度贴吧发表帖子,认为苟同志在处理交通事故中,行为不积极,有拖欠赔偿的行为。对苟同志及其单位造成了负面影响。
因此,我郑重向苟同志单位及个人道歉,请求谅解。现已于11月17日得到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妥善解决。

--------------------------------------------------------------------------------------



事情是这样的

国庆期间,我自己开车去成都耍。正行驶在路上时,“砰”的一声巨响,被追尾了,下车看时,居然还是个3车追尾。都是守法的人,程序该怎么走就怎么走,先拖车,高速交警绘图。第二天事故认定,后车(第三辆车)全责,开始有点扯皮,在交警的解释下,认定书几方签字确认。拿到认定书,对方保险介入,修理厂修车。剧情平稳发展。

然并卵,狗血的事情还是发生了,车子修好后,全责方开始折腾了,拒不付款。打电话先是推保险,(注1:他的保险公司要求,我联系到他,他去修理厂结账,我才能提车,说这是保险流程),又打电话,他说:这事情没完,我不会现在处理,你不服,该起诉就起诉。再打电话后,就一直拒接。

当时在处理事故的时候,他不只一次的对我们说:他是蒲江的警察,有关系,不可能是他的全责,就算是他的全责,他也能摆平。(注2:第二辆车被他追尾,造成2人受伤(骨折),现在还在医院治疗。因此他被扣分,罚款)

想想,真是悲催,全责方成了大爷,被撞的人还得求他给予赔偿(何况是保险公司帮他赔偿,他只是垫付)。办法想了很多,自己去结账吧,他和保险公司不认可,后期讨债麻烦。车停在修理厂不处理吧,损失的只是自己(对于有关系的人,事故不处理,一样能年审)。起诉吧,作为一个外地人,跑成都省,费时费力,而且就算稳赢的官司,遇到老赖,执行下来,拖你一年半载,也能恶心到你。

在此,我求助各位大能,有什么好的办法,能够解决此事,万分感谢,好人一生平安。

老赖信息:苟x,四川蒲江人。(至于电话,身份证,车牌号什么的我就不发了,能留一线是一线)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49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7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声明
10月5日发生交通事故后,苟联系了保险,次日交警做出处理意见,几方签字认可处理。
本人于11月4日在麻辣社区、百度贴吧发表帖子,认为苟同志在处理交通事故中,行为不积极,有拖欠赔偿的行为。
其实是由于我对交通事故理赔流程不熟悉,没有及时提供相关手续(驾驶证、行驶证、保单、身份证复印件),保险公司由于资料不全,理赔时间过长,产生了急躁情绪,武断认为对方没有赔偿意愿。在处理事故过程中缺乏彼此的沟通,相互不理解,形成了误会。
因此,我郑重向苟同志道歉,请求谅解。现已于11月17日得到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妥善解决。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8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唐渊,岳池县林业局职工,于2015年10月5日驾驶车牌号川x0A872在成南高速公路竹篙段发生三车追尾,我是第一车,事故后交警受理,苟忠国联系了保险。次日交警做出处理意见,几方签字认可处理。
由于我对交通事故理赔流程不熟悉,没有及时提供相关手续(驾驶证、行驶证、保单、身份证复印件),保险公司由于资料不全,理赔时间过长,产生了急躁情绪,误会对方没有赔偿意愿。
在保险公司收集资料,进行赔付前本人于11月4日在麻辣社区、百度贴吧发表帖子,认为苟在处理交通事故中,行为不积极,有拖欠赔偿的行为。对苟及其单位造成了负面影响。
因此,我郑重向苟同志单位及个人道歉,请求谅解。现已于11月17日得到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妥善解决。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3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情况更新,11月17日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在保险公司签署第三方获赔授权书。
11月18日,在成都太平洋保险办理理赔转账手续。晚上6点半,理赔款到账。
11月19日,在修理厂检查车辆检修情况
11月20日,取得车辆。与苟同志的这次事故,解决完毕,在双方协商后,此事就此终结。恳请管理员删除所有回帖及跟帖。

发表于 2016-6-1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逛逛,本来不想回复的
发表于 2017-12-1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