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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小区水表改造该用户自己付钱吗?(广安爱众公司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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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7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小区是国土局家属院,以前是整个院子公用一个水表。现在要进行一户一表改造,要求每户出一千八百块钱。那么问题是:
   一:改造费用为什么该我们每户出?
   二:即使该出,一千八的费用如何得出?

   请有关部门出来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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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3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用户:
    根据您所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改造费用为何由每户出?”的问题。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14、15、16条规定:老旧住宅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供气贸易结算水表应当按“一户一表”要求进行改造,其改造费用据实结算,由产权人承担。改造后,可无偿移交给终端经营企业维护、管理。
二、关于“收费标准依据是什么,为何是1800元?”的问题。
2014年6月,国土局家属院向我部提出了一户一表改造的申请。我部接申请后,随即安排规划设计人员进行了现场勘察,该小区总体高度约30米(含架空层),每个单元9层楼、18户用水户,共计2个单元36户需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现有每户均有两根上水立管至室内(一般用水户均敷设一根上水立管至室内)。  
根据现场勘察结果,我部制定了该小区“一户一表”改造方案并作出了工程预算:规划供水表计集中安装在底层,但由于每户均有两根上水立管,因此所用材料比普通改造使用材料要多。我单位根据预算工程量及定额标准计算,36户分摊费用约1800元/户。同时,由于该楼幢8~9层位置偏高,户表改造后在用水高峰时段,将出现供水压力不足的现象,因此我单位还建议对方考虑二次增压问题,以满足改造后的用水需要。
从我部向该小区用户提交改造方案至今,该小区用户对我部提出的预算金额和二次加压的问题未与我单位进一步联系,确认是否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因此户表改造并未实施。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水务事业部
                                                             2015-11-23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7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人说说
发表于 2015-11-17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14、16条规定,老旧住宅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供气贸易结算水表应当按“一户一表”要求进行改造,物价部门最新规定,其改造费用据实结算,由产权人承担。改造后,可无偿移交给终端经营企业维护、管理。
发表于 2015-11-17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
   ……
    第十四条 新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水、电、气等计量装置应当按照专有部分一户门号一贸易结算表、共有部分独立计量表配置。通讯、消防、电梯、安全防范、环卫、邮政等附属设施设备的配置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配套设施不齐全的老旧住宅区,专业经营单位应当配合地方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逐步改造,实现供水、供电、供气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分户计量、分户控制。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改造工作提供便利。
    第十五条 新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等终端用户的分户计量表或者终端用户入户端口以前的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线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专业技术规范统一设计,由相关专业经营单位依法组织具有资质的单位安装施工,所需费用依照有关工程计价规定确定,由建设单位承担。
    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后应当将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线的所有权移交给组织安装施工的专业经营单位,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接收并承担维修、养护、更新和管理的责任。
    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包括变(配)电、二次供水、燃气调压等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线。
    第十六条 本条例实施前建设的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等终端用户分户计量表或者终端用户入户端口以前的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线的所有权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无偿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决定无偿移交的,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业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专业技术规范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接收并负责维修、养护、更新和管理。
验收不合格的,由专业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专业技术规范提出整改方案,经整改合格后移交。住宅物业尚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整改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超出保修期的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17 12:13
今天改,明天改,后天又改,谁拿钱?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7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82.142.55.x 发表于 2015-11-17 12:13
今天改,明天改,后天又改,谁拿钱?

你也遇到这样的问题了?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7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晴朗的天空2345 发表于 2015-11-17 10:38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
   ……
    第十四条 新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水、电、气等计量装置应当按照专有部 ...

没读懂,能总结一下么?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7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晴朗的天空2345 发表于 2015-11-17 10:38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14、16条规定,老旧住宅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供气贸易结算水表应当按“一户一表” ...

那就是该自己出钱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17 20:32
一个水表1800这么贵?

发表于 2015-11-17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钱钱钱 命相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1-17 21:36
以后到市场买菜都得自己带称了。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7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需要增加一定的管线嘛可能。我不懂,但我觉得一是该不该我们交?二是如何该交这么多?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5-11-17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旦被垄断!价格就是人家说了算!物价局的依据也是“天方夜谭”!可怜的老百姓啊!!!!!!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8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智勇影视 发表于 2015-11-17 23:15
一旦被垄断!价格就是人家说了算!物价局的依据也是“天方夜谭”!可怜的老百姓啊!!!!!!

来人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8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人

发表于 2015-11-18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woshiheihei 发表于 2015-11-17 22:21
还需要增加一定的管线嘛可能。我不懂,但我觉得一是该不该我们交?二是如何该交这么多?

价格高低是一回事,但水表是谁在用就该谁掏钱换,天经地义,当然原来行政单位啥子费用都由国家拿,现在叫自己拿总会不习惯的,适应一段时间就好了。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8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1540937787 发表于 2015-11-18 14:30
价格高低是一回事,但水表是谁在用就该谁掏钱换,天经地义,当然原来行政单位啥子费用都由国家拿,现在叫 ...

你可能知道得不是很全面。现在这个院子里大部分都是私人房子了,他们卖给我们这些人的。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是我们主动要求换的那就该我们出钱,如果它(自来水公司)强迫我们换呢?

发表于 2015-11-18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强迫?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8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还不清楚到底是我们整个院子的要求换还是自来水公司要求换!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8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没人来说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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