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 根据您所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改造费用为何由每户出?”的问题。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14、15、16条规定:老旧住宅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供气贸易结算水表应当按“一户一表”要求进行改造,其改造费用据实结算,由产权人承担。改造后,可无偿移交给终端经营企业维护、管理。 二、关于“收费标准依据是什么,为何是1800元?”的问题。 2014年6月,国土局家属院向我部提出了一户一表改造的申请。我部接申请后,随即安排规划设计人员进行了现场勘察,该小区总体高度约30米(含架空层),每个单元9层楼、18户用水户,共计2个单元36户需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现有每户均有两根上水立管至室内(一般用水户均敷设一根上水立管至室内)。 根据现场勘察结果,我部制定了该小区“一户一表”改造方案并作出了工程预算:规划供水表计集中安装在底层,但由于每户均有两根上水立管,因此所用材料比普通改造使用材料要多。我单位根据预算工程量及定额标准计算,36户分摊费用约1800元/户。同时,由于该楼幢8~9层位置偏高,户表改造后在用水高峰时段,将出现供水压力不足的现象,因此我单位还建议对方考虑二次增压问题,以满足改造后的用水需要。 从我部向该小区用户提交改造方案至今,该小区用户对我部提出的预算金额和二次加压的问题未与我单位进一步联系,确认是否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因此户表改造并未实施。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水务事业部 2015-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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