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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农合医保,变相加重农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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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总任职到前年,农村减负得到全面落实,自从去年特别今年,农民要交要交120或150元医保,明年可能还漲,绝大部份人的钱,是石沉大海有去无回,只有少数患大病的受益,也就是说损失了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扶持了少数人。那么,国家可不可以重病大病国家付担起来,扶持少数人,减轻绝大多数人的负担,违护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边远山区的农民未吃低保的家庭还是非常穷的,人平拿一百多还是比较困难的。农合医保是直接加重了农民的负担,而且还有上漲的趋势,再过几年与过去的农税提留相差无几了,恐怕巴中市各制定农合医保的领导们要慎重考虑,收120或150元的医保费,与党中央国务院的惠农政策相不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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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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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9 23: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医保要支持,但不支持普通一个感冒也要住院,而且花费二三千,这个帐不报也可,除去应报,其实损失更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4 00:12
你老壳有包,唯恐天下不乱。

发表于 2015-12-4 09: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这些无聊的帖子,我真的无语,你们这些人,不生病的时候呢,想少交钱,生病住院报费的时候呢,想多报钱,社会保险的原则是:权利与义务对等,你交90元医保,假如你住院花了几万元,按不超过60%(符合报销范围)的比例,你算一下该报多少?,国家贴多少?,小学生都算得到账。政府不想城乡居民因病返穷,叫你们再交30元是保的商业保险,也即是说i医保报不完的,保险公司再给你报一部分,这是为你们作想,给你们减轻负担,可是你们好歹不分,一天哇哇乱叫,唉!愚昧、蠢呀。

 楼主| 发表于 2015-12-4 09: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在哇哇乱叫啥?什么是自愿?意外险是自愿,不能強加!保险行业多的是,只要有钱都可以买,都很划算,有的还报几十万,你们也搭农合的顺风车一起卖吧,干脆让政府变为保险司去卖保险好呐。你们是猫哭耗子假关心,最终目的是能收多少个30元,在保险公司能分多少红!既然市人民政府下达了120的农合医保,虽然偏高,但是综合考虑了老百姓的收入和承受能力,如果意外险怎么怎么的好,市政府就应该加上去,何须你在此哇哇乱吠呢?

发表于 2015-12-5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涨呢?

发表于 2015-12-6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有了农合医保,这几年很多农村的老百姓得了病才敢去医院住院治疗,解决了部份生病的老百姓的实际困难,也让他们不会因病返贫。交费越高报销的比例才高,如果嫌交的高可以不交哦,这个是自愿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6 23:03
说的有道理

发表于 2015-12-7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xz1968 发表于 2015-12-4 09:28
看到这些无聊的帖子,我真的无语,你们这些人,不生病的时候呢,想少交钱,生病住院报费的时候呢,想多报钱 ...

你是保险公司的X。

发表于 2015-12-8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4_121:}

发表于 2015-12-9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报帐金额与缴农合金额不成比例了

发表于 2015-12-9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01-29
国卫基层发〔20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有关要求,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现就做好2015年新农合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筹资水平
  2015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38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120元部分的补助标准不变,对260元部分按照西部地区80%、中部地区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全国平均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20元左右。积极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状况相适应的筹资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基本医保制度筹资水平差距。
  二、增强保障能力
  合理调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将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50%和75%左右。以省(区、市)为单位统一制订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建立完善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控制目录外费用占比,缩小政策报销比和实际报销比之间的差距。加强门诊与住院补偿方案的衔接,适当提高门诊手术、日间手术等门诊诊疗报销比例,合理设置住院起付线或低费用段报销政策,控制门诊转住院行为。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非公立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纳入新农合定点范围,满足参合群众多样化需求。
  三、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
  2015年,各地要全面推开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工作,尽早启动大病保险补偿兑付。2015年底前,以省(区、市)为单位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提高抗风险能力。要建立健全招标机制,以地市或省为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要根据新农合基金规模、基本医保保障范围与保障水平、高额医疗费用人群分布等影响因素,科学调整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健全以保障水平和参保人员满意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商业保险机构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商业保险机构发挥专业优势,规范经办服务行为。鼓励各地在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的基础上,将新农合基本保障经办服务工作委托商业保险公司一并负责,打通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经办服务通道,实现“一站式”全流程服务。2015年底前,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以按病种付费方式纳入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先执行新农合报销政策,再按大病保险有关规定予以报销。
  四、完善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全面、系统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和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在开展按病种付费方式改革的地区,将病种范围扩大到30—50种。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建立严格的考核评估和质量监督体系,防止定点医疗机构为降低成本而减少必需的医疗服务或降低服务质量。将考核从定点医疗机构延伸到个人,将医生成本控制和服务质量作为医生个人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其个人收入挂钩,充分调动其控费积极性。合理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的差距,引导参合农民合理就医。逐步探索以各级医疗机构诊疗能力为基础的分级诊疗制度,有条件的地区要结合实际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病种范围。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诊治的病种,上转不予报销或大幅降低报销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治能力不足的病种,依据相关规定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的,可按规定比例报销。按规定上转或下转患者的起付线连续计算,不重复收取。支持以医疗联合体为单位实施总额预付,推动医疗联合体内部建立双向转诊机制。
  五、规范基金监管,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完善新农合基金风险预警机制,确保基金既不过度结余,也不出现超支。加快提高新农合统筹层次,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以次均费用、住院率、目录内药品使用比例等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探索建立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和黑名单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原卫生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的意见》(卫农卫发〔2011〕52号)相关要求,加强新农合经办机构内部监督,健全新农合基金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大补偿结果公开力度,大力推进即时结算,既要减少报人情帐,又要最大限度减少推诿扯皮,方便群众报销,使广大群众最大限度地得到实惠。广泛宣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依法加大对骗取新农合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国家卫生计生委  财政部
2015年1月23日

发表于 2015-12-9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01-29
国卫基层发〔20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有关要求,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现就做好2015年新农合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筹资水平
  2015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38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120元部分的补助标准不变,对260元部分按照西部地区80%、中部地区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全国平均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20元左右。积极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状况相适应的筹资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基本医保制度筹资水平差距。
  二、增强保障能力
  合理调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将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50%和75%左右。以省(区、市)为单位统一制订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建立完善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控制目录外费用占比,缩小政策报销比和实际报销比之间的差距。加强门诊与住院补偿方案的衔接,适当提高门诊手术、日间手术等门诊诊疗报销比例,合理设置住院起付线或低费用段报销政策,控制门诊转住院行为。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非公立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纳入新农合定点范围,满足参合群众多样化需求。
  三、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
  2015年,各地要全面推开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工作,尽早启动大病保险补偿兑付。2015年底前,以省(区、市)为单位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提高抗风险能力。要建立健全招标机制,以地市或省为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要根据新农合基金规模、基本医保保障范围与保障水平、高额医疗费用人群分布等影响因素,科学调整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健全以保障水平和参保人员满意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商业保险机构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商业保险机构发挥专业优势,规范经办服务行为。鼓励各地在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业务的基础上,将新农合基本保障经办服务工作委托商业保险公司一并负责,打通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经办服务通道,实现“一站式”全流程服务。2015年底前,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以按病种付费方式纳入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先执行新农合报销政策,再按大病保险有关规定予以报销。
  四、完善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全面、系统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和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在开展按病种付费方式改革的地区,将病种范围扩大到30—50种。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建立严格的考核评估和质量监督体系,防止定点医疗机构为降低成本而减少必需的医疗服务或降低服务质量。将考核从定点医疗机构延伸到个人,将医生成本控制和服务质量作为医生个人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其个人收入挂钩,充分调动其控费积极性。合理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的差距,引导参合农民合理就医。逐步探索以各级医疗机构诊疗能力为基础的分级诊疗制度,有条件的地区要结合实际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病种范围。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诊治的病种,上转不予报销或大幅降低报销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治能力不足的病种,依据相关规定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的,可按规定比例报销。按规定上转或下转患者的起付线连续计算,不重复收取。支持以医疗联合体为单位实施总额预付,推动医疗联合体内部建立双向转诊机制。
  五、规范基金监管,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完善新农合基金风险预警机制,确保基金既不过度结余,也不出现超支。加快提高新农合统筹层次,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以次均费用、住院率、目录内药品使用比例等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探索建立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和黑名单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原卫生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的意见》(卫农卫发〔2011〕52号)相关要求,加强新农合经办机构内部监督,健全新农合基金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大补偿结果公开力度,大力推进即时结算,既要减少报人情帐,又要最大限度减少推诿扯皮,方便群众报销,使广大群众最大限度地得到实惠。广泛宣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依法加大对骗取新农合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国家卫生计生委  财政部
2015年1月23日

发表于 2015-12-9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意思只要权利不要义务?

发表于 2015-12-10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脑壳被门挤了,你可以不交呀!

发表于 2015-12-11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15-12-15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xz1968 发表于 2015-12-4 09:28
看到这些无聊的帖子,我真的无语,你们这些人,不生病的时候呢,想少交钱,生病住院报费的时候呢,想多报钱 ...

那个30元是意外保险生病了是不给报销的,要死人了才报销1200元。都不想死,你龟儿想死了吗

发表于 2015-12-15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山渃江 发表于 2015-12-15 13:58
那个30元是意外保险生病了是不给报销的,要死人了才报销1200元。都不想死,你龟儿想死了吗

许多农村地区生活都有问题,人均一百多的医保对他们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而且逐年递增,可以说,这种压力,是平常人感受不到的。没有人到偏远山区去看一看,他们是过的什么日子,更没有当官的愿意深入去考察?当然,有几个臭钱就觉得一百多是个小数,这也不觉得奇怪。不过,这个社会就这样,穷人该倒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5 18:31
还越来越有理了。我艹,有些好吃懒做搞惯了,不靠双手致富,光向政府伸手,啥子都想国家包起来。啥子心态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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