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6年的元月6日,我向本市青羊区法院递交了起诉书------指控青羊文化馆非法剥夺我的正当权益。请参看上图------稍微认识字的人都能看清------我是2014年就被市文化局命名为剪纸非遗传人。而在青羊文化馆2015年出的《手艺.守艺》一书中,清楚明白地写着:“成都剪纸传承人有..........四位”------注意:这里不是写的青羊区而是成都市!而我不但是成都市文化局2014年就命名的剪纸非遗传人,还是成都唯一的剪纸传习所的创始人!------据说因成都市屡屡举办“国际非遗节”,所以这本介绍成都非遗传人和其作品的书将向全世界发行!
在这本书的第79页,我被删除,或被遗忘,或真的因“工作失误造成了遗漏”,可同样一本书的271页,编纂者忽然又恢复了记忆,在成都非遗传人一览表上------竟又出现了我的名字,且属市级传人,而不是青羊区级的!-------一本号称要发行全球的重要书籍竟可以如此前后矛盾、漏洞百出还满篇谎言吗? 这可不是什么“工作疏忽”造成的遗漏,而完全是故意侵犯公民、法人合法的名誉权、荣誉权!青羊文化馆负责非遗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必须为此侵权行为负法律责任!鉴于该馆连上级带下级都拒绝弥补挽回此重大错误,我只好将几位操生杀大权的家伙告上法庭------我被欺负得太久太甚! 说那书满篇谎言,正是开篇第一个介绍的龙某,瞎编了那么多子虚乌有的职务,满篇溢美之词竟不敢提她的代表作是什么,它又获过什么奖?更不敢说------一个从没得过奖的、没任何业绩的半白痴如何会占大半篇幅如此歌颂就因为它是xx书记的二奶!所以怕她,巴结讨好她,怕她不高兴才把我从非遗名单上抹去!就如同她十年如一日地对我半夜电话骚扰谩骂也仍然得不到奖一样-------抹去我的名字似乎我就不存在?怕我的“故事”光辉太甚让她相形见拙露了馅-----就能否定是文化局的命名?能凌驾于文化部门之上,也就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