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控人:禹平,男,汉族,四川省邻水县石滓镇大步口村十三组
电话:13419311855
被申控人:邻水县公安局
申控事项:
一、撤销邻水县公安局石滓派出所对我所作的错误的处罚决定。
二、对邻水县石滓派出所,行政处罚要求我可以向广安市公安局进行行政复议的错误,赔偿我及家人到广安市公安局及四川省公安厅的来回费用各项共计5000元。
三、对于我在住院期间,包小明唆使其堂弟包灿华、包安东在医院威胁、侮辱我的家人,并抢走我手机和打人的行为进行立案侦查。
四·石滓派出所警车川X0859从2014年一直未年检。
事实及理由:
2015年11月7日晚,我从石滓镇升坪村开车出来,车上有我们一起去摘柑桔的包发令、邹碧芳夫妇二人,在石滓镇政府门口广场上,被石滓镇喝醉酒的值班人员包小明(石滓镇村镇建设办主任)打伤,后石滓派出所出警,由120拉到邻水县第一人民医院医治,包安东到医院病房对我进行威胁并辱骂我爱人,扬言要强奸她,见我在录音,抢夺我手机,并殴打我,我报警后,邻水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出警,并取得抢夺我手机和殴打我本人的同病房病人及家属的证人证言,由于我当时身体有恙,一直无心关心此事,后邻水城北派出所组织过一次调解,直到现在事情不了了之,石滓派出所由协警邓小军组织调解。(2015年8月25日由于我镇纪委书记游世勇在处理我村土地买卖过程中,存在严重的徇私枉法问题,与我发生口角,石滓镇派出所直接以违反治安处罚条例为由,拘留我8天的治安处罚,石滓派出所没有组织过任何调解,该事件由派出所付所长陈兴警官负责处理,在派出所,我招到了人民警察无情的欧打),邓小军协警在我未提供行车记录仪和录音的情况下,把责任强加于我,并把包主任喝醉酒值班的情况下当成正义的化身,并做出了行政处罚200元的决定书,并告知我们必须到广安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我们到广安市进行行政复议申请时,广安市法制科给我们的解释是行政处罚书是错误的解释,你们公安是不是就是这样推皮球的,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扯过。石滓派出所一直由协警负责处理,协警处好了,是公安的光荣,处理不好就是公安的替罪羊。石滓镇派出所长期开警号为川X0859的车出警,该车从2014年后一直未年检,是不是公务用车是国家的,就不用年检,或者是派出所特权阶层,就可以知法犯法,我由于是一介平民,共产党员是金枝玉叶,在中国,同人不同命,我骂人受到治安拘留就千真万确,而共产党员的家属到医院公然侮辱、殴打他人和并抢夺手机的行为,只能调解了,邻水县公安局的差别咋就怎么大啦!
申控人: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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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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