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资阳城区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实施方案》。从5月1日起,资阳城区全面执行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
按照《方案》,此次阶梯水价、气价执行范围均为资阳城区“一户一表”的居民家庭。合表用户居民生活用水、用气不实行阶梯计价。
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分为三个阶梯。计价周期以月为单位。第一阶梯用水量每月15立方米及以下,用水价格2.11元/立方米。第二阶梯用水量每月15—25立方米(不含15立方米,含25立方米),用水价格3.17元/立方米。第三阶梯用水量每月25立方米以上,用水价格6.33元/立方米;
用气阶梯价格也分为三个层次。计价周期以年为单位,用气量在周期之内可累积、可结转,在周期之间不累积、不结转。第一阶梯用气量每年420立方米及以下,用气价格1.89元/立方米。第二阶段用×气量每年420—660立方米(不含420立方米,含660立方米),用气价格2.27元/立方米。第三阶梯用气量每年660立方米以上,用气价格2.84元/立方米。
居民阶梯水价、气价均实行分级累进加价收费制度,计算公式为,水/气费=第一阶梯售水/气量×第一阶梯价格+第二阶梯售水/气量×第二阶梯价格+第三阶梯售水/气量×第三阶梯价格。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用水价格由2.11元/立方米调整为2.30元/立方米。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由1.89元/立方米调整为2.08元/立方米。
对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和烈属,其居民用水、气价格不做调整,仍按以往优惠价格执行,且不执行阶梯价格。
市发改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我市实行阶梯水价、气价,对引导居民节水、节气,保障居民基本用水、用气需求,调节供需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市将加强增加收入的监督管理。实行阶梯价格后,海天水务及港华燃气公司增加的收入在弥补供水、气成本后若有盈余,将主要用于实施户表改造、保持第一阶梯的供水、气稳定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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