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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为何不执行对单病种医疗费用的结算规定 可能另有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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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4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在一官方网上看见这样一条投诉,颇感奇怪
重庆市人社局:
我是铜梁区民营一级医院铜梁玉媛医院,2014年8月6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保险单病种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167号文件,该文件要求全市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收治单病种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均按本办法结算。鼓励其他医院申请执行本办法。
经我院组织认真学习该文件后认为该文件符合国家医改规定,作为基层民营医院也应该执行该文件精神,这样也有利于医院发展。而我院按照该文件要求向铜梁区人社局书面申请要求我院按该文件执行医疗保险对单病种医疗费用的结算和管理。但铜梁区人社局以全区都没有办理医疗保险对单病种医疗费用的结算和管理为由拒绝批准。
为此,我们不明白,一个基层民营医院按照医疗保险实行单病种结算,简单易懂,参保人员不承担住院门槛费,单病种定额内报销的费用不受医保药品等目录限制,医疗费用费用的支付能“见顶”,有利于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负担。据我们了解铜梁周边区县都认真执行了该文件,这样一个利国利民的好事为什么铜梁区县人社局要拒绝执行。
我们再次恳请市人社局督促铜梁区人社局认真执行渝人社发(2014)167号文件,批准我们的申请按该文件执行医疗保险对单病种医疗费用的结算和管理。
http://wzgov.cqnews.net/upfiles/2016/06/4403c10a-b549-457b-b793-d5efe350ff19_m.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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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6-24 18:07
铜梁医保局对利国利民的政策拒不执行不是阳奉阴违吗?这些当官的在里面应该有猫腻,纪委应该查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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